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在黔公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公告发布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该规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同时废止,现结合我省实际,将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施行按照老合同执行老规范,新合同执行新规范的原则,即2016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前完成监理招投标工作的项目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2016年10月1日后完成监理招投标工作的项目施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贵州省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公路项目作为自管模式的试点须执行新规范。
二、在今后的监理招投标活动执行新规范。
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突出了程序控制、工序验收和检验评定,精简了旁站、抽检和内业工作,在抽检频率、旁站内容、内业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各建设、监督、监理、施工、检测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把握修订的主要内容,正确应用规范,提高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