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交建设〔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现行标准规范针对二级公路,尤其是适应贵州省特点的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规定较少。为指导、规范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设计,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公路局等单位编写了《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指南编号JTT52/02-2018,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厅基本建设管理处。
附件: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技术指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3日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邹 飞,联系电话:0851—85992313,邮箱:gzgljssndhz@126.com。)
附件下载:2 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技术指南的通知.doc
解读:《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技术指南》
一、背景
由于我省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中的既有公路等级较为多样,现行标准规范针对二级公路,尤其是适应贵州省特点的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规定较少,因此为规范我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需对国内外已有的成果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系统性的规定,以指导今后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设计。
二、主要内容
《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共包含11章和3个附录。其中,第1~3章着重规定了二级公路改扩建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名词术语的使用以及总体设计的要求;第4~11章分别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路线交叉、交通工程设施、绿化及景观、保通设计等专业进行了规定;附录A给出了改扩建路基断面形式,附录B给出了涵洞技术状况调查的要求,附录C给出了水沟盖板示意图。
三、用词说明
对执行标准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四、新旧指南区别
本《指南》是在2006年12月出台的《贵州省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指标运用指导意见》基础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现行标准、规范,针对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特点,围绕技术标准采用、既有资源利用、改扩建方案选择、人工构造物拼接、建设与运行协调等方面,充分总结近年来国内实践的经验,结合贵州省的实际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