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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5-13 16:29 作者:交通厅建管处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黔交建设〔2019〕45号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沿线设施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黔高速工〔2019〕25号)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73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7〕186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

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起自黔南州都匀市乌养,接已建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止于安顺市镇宁县东北杨家山,接已建都匀至香格里拉国家高速公路镇宁至六枝段和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清镇至镇宁段,路线主线全长215.402公里。主线在乌养、王司、河阳东、河阳、毛尖、窑上、云雾、岗度、摆金、惠水、大龙、长顺、长顺北、新寨、杨武、黄土塘、岩腊、朵卜陇、杨家山等19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5条,共计3.367公里。

另建都匀支线和贵安支线。都匀支线起自黔南州都匀市杨柳街,接已建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新寨段,止于都匀市王司镇乌养,接本项目主线起点,全长41.551公里。在杨柳街、铁冲、马场、羊列、坝固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2条,共计5.250公里。贵安支线起自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朝摆,接已建的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止于黔南州长顺县摆塘,接本项目主线,全长19.371公里,在朝摆、广顺2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二)主线起点至云雾段69.105公里和长顺至终点段75.42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云雾至惠水段50.511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惠水至长顺段20.359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1.0米(其中惠水至大龙段9.011公里利用既有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改扩建)。

都匀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贵安支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

新建桥涵设计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原有桥涵沿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分别采用一、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三)原则同意全线设置服务区7处(羊列、毛尖、鸟王、广顺、长顺、杨武南、龙宫南)、设置养护工区、桥隧管理站、隧道救援站、交警中队营房、路政大队营房各6处、匝道收费站18处(杨柳街、马场、羊列、坝固、王司、河阳、毛尖、窑上、云雾、岗度、摆金、大龙、长顺北、广顺、新寨、黄土塘、岩腊、朵卜陇),全线另外设置隧道变电所49处、隧道消防水泵房36处。

(四)鸟王服务区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7〕186号)批复的相关内容变更为取消主线两侧原大型车停车区,所有功能区移到主线隧道右侧山上(规划二期用地范围内)集中设置,原左侧服务区扣除山塘用地后的范围作为预留发展用地;同时,完善联络车道设计,并细化交安设施及交通组织设计,确保营运安全。

(五)为进一步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7〕186号)批复基础上,增设河阳、摆金2处停车区,规模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以内。

二、交通安全设施

(一)全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应进一步根据项目区域路网优化完善标志信息设计。

(二)本项目属于山区高速公路,地形条件复杂,隧道桥梁较多,受雨雾、凝冻等不良天气影响,应进一步加强雾区、特大桥、特长隧道、隧道群、连续长纵坡、隧道接互通立交等路段的交通工程综合措施设计。

(三)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2017年《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要求进行相关标志设置。

(四)应根据道路环境情况加强护栏设置,特别是加强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和大型结构立柱路段处的护栏保护。

(五)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71号)要求,在建设中同步完成公路编号命名、里程桩号传递等工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指路标志信息内容应逐块审查,确保指路信息准确无误。

三、机电工程

(一)原则同意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等设施设计方案,本项目机电系统分别接入都匀、安顺路网中心,并接入省中心。应重点考虑本路段及相接路段机电设施设计的系统性,确保本路段的管道、通信系统、监控设施布局与相接路段的有机衔接,以满足全省联网的需求。

(二)应加强特长隧道、隧道群、连续长纵坡、隧道接互通立交等路段的视频监控。

(三)应根据项目路线情况和所在地区气象情况明确“雾灯智能诱导系统”的设置区域。

(四)收费系统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技术方案,各类技术指标应满足营改增的相关要求。

(五)应加强消防水源调查工作,落实水池水位监测方案。

(六)应优化毛尖隧道高压系统,保证供电可靠性和重要负荷双电源要求。

(七)为保证各机电系统顺利衔接,建设单位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6号)相关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联合设计工作。

四、房屋建筑

(一)全线收费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标准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第2部分:绿色服务区》、《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规划》(2018年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黔府办函〔2013〕140 号)要求,核定沿线收费、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147817.31平方米(不含收费天棚面积),占地2572.22亩。

(二)应进一步完善房建各专业总图布置,协调机电、房建各专业综合管网设计。

(三)明确精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界面划分。

(四)优化完善服务区总平面布置、车流组织设计。对于地形复杂的服务设施场区,补充场区高差交界处剖面图,清晰反映场地高差、场区出入口、构造物布置情况。

(五)服务区应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位。公共厕所顶部应保持敞开,确保通风良好。

(六)服务综合楼餐厅为大型餐馆规模,厨房区域与餐厅区域使用面积之比,应按大型餐馆1:2.5比例要求设置。

(七)服务设施停车位类型、数量要有计算依据,也便于判别公厕、餐厅规模是否合适。

(八)收费站综合楼厨房面积,宜按规范不小于30平米,可以满足100人使用的要求进行设计。厨房平面布置符合操作流程。

(九)应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建高速公路交警营房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292号)合理设计交警营房。

(十)收费站广场设计要满足《关于在建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预留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场地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172 号)的相关要求。

(十一)明确收费天棚广场纵坡、横坡产生的高差,对柱长度、基础埋深、收费岛标高的影响。

(十二)对于房屋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器具和设备等,建设单位应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2014〕195号)相关要求,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生产厂家、数量、规格、型号是否已明确,其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对进场的主要材料抽样、封存,作为验收的样本。

五、景观绿化

(一)景观绿化选择的植物品种较为合理,突出了地方特色。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DBJT52/T 01-2014)的要求,原则同意景观绿化设计。

(二)应结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变更审批有关要求,完善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水土保持设计,满足水保验收要求。

(三)绿化工程除了美化公路外,还应注意满足中央分隔带的防眩要求、互通立交三角区域的视线通透等要求。

(四)沿线现有植被较好,应结合绿色公路理念,尽量保留利用现有绿化。

(五)应进一步结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75号)、《“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沿线中央分隔带、路侧绿化带(碎落台)、互通立交区、隧道进出口、取弃土场、隧道洞门、特大桥的景观绿化设计。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项目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报批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 18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申请表> (2018年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 150号)执行,凡未按时申请并取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15日

45  关于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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