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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8-12 16:35 作者:交通厅建管处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黔交建设〔2019〕10号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请审批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交通工程沿线设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黔高速工〔2018〕169号)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收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82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交建设〔2017〕198号)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于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已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全长118.918公里。全线共设置10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松坎、蒲场、新蒲、青山4处为枢纽型互通,新站、马鬃、茅石、板桥、团泽、新蒲6处为服务型互通。同步建设马鬃、板桥、茅石、团泽4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46.61公里。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原有桥涵沿用原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茅石互通连接线长30.982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板桥互通连接线长10.137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团泽互通连接线长2.088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马鬃互通连接线长3.403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二)受项目穿越桐梓县天门河二级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影响,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25期),对全线服务区、停车区数量和规模进行调整。原则同意全线设置服务区3处(新站、蒲场、团泽)、停车区2处(茅石、板桥),养护工区、桥隧管理站、救援站、交警中队营房各3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匝道收费站6处,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1395号)的相关要求,取消渝黔省界主线收费站。全线另设33处隧道变电所、21处隧道消防泵房、4处风机房及3处风机房变电所。

二、交通安全设施

(一)全线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防眩及诱导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本项目属于山区高速公路,地形条件复杂,隧道比例较高,受雨雾、凝冻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应进一步加强雾区路段、水源保护区路段、桥隧和互通立交相连路段、特长隧道及隧道群路段、长下坡路段、同向分离路段和线形组合指标较低路段的交通工程综合措施设计。

(三)同意可变限速标志由安全设施设计提出布设位置及数量,由机电设计单位完善相应取电传输等设计。改扩建路段同向分流端处应增设照明设施,照明设施计入机电设计内容。

(四)考虑到本项目茅石、板桥互通连接线较长,路线弯道较多,部分线形指标低,应加强连接线标志和标线等安全设施设计。

(五)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71号)要求,在建设中同步完成公路编号命名、里程桩号传递等相关工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指路标志应逐块审查,确保指路信息准确无误。

三、机电工程

(一)原则同意全线监控、收费、通信及隧道机电等系统设计方案。本项目机电系统遵义区域分中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重遵扩容工程与青檬高速共线路段路产路权、营运管养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题会议纪要第65期),共线路段由高速集团营运养护,其路段内机电设备归属于遵义区域分中心管理和控制,遵义东收费站由遵义交投集团负责营运管养工作,其机电设备归属于遵义交投集团管理和控制。

(二)应加强视频监控,加密路段视频监控,在隧道车行、人行横洞处增加摄像机。

(三)同意全线设置MTC车道50条,ETC车道14条。ETC车道技术方案应满足交通运输部《标准化ETC专用车道总体技术方案》及贵州省相关ETC技术标准的要求。计重收费车道应统一采用整车式计重设备,并对收费系统应急备用链路相关设计内容进行补充。应进一步复核各收费站UPS容量及进线电缆线径大小。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1395号),取消重遵扩容项目主线收费站的设计和建设,避免国有资产的浪费,省界收费站采用省界虚拟收费站形式进行设置。

(四)同意重遵扩容工程通信系统的组网方案,应补充遵义区域分中心的升级扩容情况,以保证业务传输的需求,保障互联互通。

(五)同意桐梓隧道3号斜井送风井、排风井调整方案,土建设计单位完善相应的土建设计。

(六)应加强消防水源调查工作,落实水池水位监测方案。

(七)应补充桐梓隧道景观照明设施。

四、房屋建筑

(一)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标准 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第2部分:绿色服务区》、《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规划》(2018年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建设及改造规划》(黔府办函〔2013〕140号)要求,用地应控制在998.63亩之内,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830.65平方米内(不含收费天棚面积)。

(二)应进一步完善房建各专业总图布置,协调机电、房建各专业综合管网设计。

(三)服务区应根据安全要求设置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位。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公共厕所顶部窗户应保持敞开,确保通风良好。

(四)应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建高速公路交警营房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292号)合理设计交警营房。

(五)收费站广场设计要满足《关于在建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预留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场地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172号)的相关要求。

五、景观绿化

(一)应结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变更审批有关要求,完善取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水土保持设计,满足水保验收要求。

(二)景观绿化选择的植物品种较为合理,突出了地方特色。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DBJT52/T 01-2014)、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75号)、《“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房建区景观设计的要求。

(三)绿化工程除了中分带绿化、路侧绿化、取弃土场绿化、隧道进出口绿化、隧道洞门绿化、互通绿化、典型宽平台绿化外,还应满足中央分隔带的防眩要求、互通立交三角区域的视线通透等要求。

(四)应进一步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黔交建设〔2014〕211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要求,切实做好“一条大道、两路风景、三季有花、四季长绿、常年洁美”的高速公路沿线景观,并加强服务区绿化工程。

请你司按照上述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请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令)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项目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报批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8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申请表>(2018年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150号)执行,凡不按时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变更不得实施、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24日

10  关于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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