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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特殊地层边坡排查和勘察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0 14:02 作者: 来源: 厅建管处 字号:    

黔交建设〔2020〕37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特殊地层的挖方边坡失稳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不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还严重影响施工及运营安全。经调查,失稳主要多数发生在软岩或具有软弱夹层的顺层边坡。边坡失稳主要与前期地质勘察深度不足、对区域地质认识不够和边坡防护处置方案针对性不强有关。为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真正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现要求各项目业主、勘察设计、咨询、边坡监控单位会同边坡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特殊地层边坡的排查,并及时整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需排查的边坡地层范围

集中在石炭系、二叠系长兴-吴家坪组、三叠系等灰岩、白云岩类夹有软弱夹层的顺层边坡,以及其他地质年代的软岩顺层边坡。

(二)需排查的项目

要求对待建、在建和运营高速公路此类型地层边坡均进行全面排查。待建项目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行排查,咨询单位严格把关;在建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牵头,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边坡监控单位加强排查和开展勘察设计;运营高速公路由运营管理单位牵头组织原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排查。

二、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要求在2020年6月20前完成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区域地质是否属于上述地层的顺层边坡,在建高速公路要进一步核查边坡勘察位置和手段是否合理,勘察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包括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运营高速公路重点排查该类边坡是否稳定,原设计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二)若经排查,属于上述地层的顺层边坡,还应进一步加强如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

1.加强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大地质调绘范围,查明影响边坡失稳的后缘与周界,岩层产状、倾角,断层、构造与节理发育情况。

2.加强地质钻探、槽探与物探工作,及时查明可能引起边坡失稳的软弱结构层与软弱结构面,必要时可采用孔内电视等技术手段。

3.边坡失稳通常与地下水对软弱岩层、结构面的润滑、软化有关,应查明地表水的深入位置与地下水渗流路径,做好边坡防排水设计工作。

4.凡高度大于20米、岩层倾向与边坡坡向夹角小于45度、倾角大于6度的顺层边坡,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每个坡面应布设不少于一个地质勘察断面,每个断面布设不少于三个钻孔,坡长大于100米或地质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增加地质勘察断面。

5.钻孔取芯发现存在软弱夹层、芯样欠完整、取芯率较低的,应采用孔内电视等物探手段,进一步查明孔内地质情况。

6.勘察设计单位对不良地质应加大地质调查范围,特别是边坡开挖后影响边坡稳定的坡体后缘与周界。

7.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实施钻孔等详勘工作的,应在施工阶段(边坡开挖前)进行补勘。

8.边坡咨询单位应根据以上要求做好设计咨询工作,对边坡设计做好复核性审查,给出具体咨询意见及要求。

(三)凡发现石炭系、二叠系长兴-吴家坪组、三叠系等顺层岩石类软弱夹层的边坡,按以上要求加强勘探后,必要时应进行预加固设计,并应根据开挖后地质情况,加强动态设计。

(四)对不良地质边坡应做到逐级开挖、逐级验收、逐级防护,根据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边坡支护参数,实现边坡动态设计。交通质监机构应加强对逐级开挖、逐级防护工作以及边坡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监督。

(五)边坡监测单位在边坡施工中,做好地表、深层位移监测工作,地质钻探中,在适当位置,可将地质钻孔提前布设为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及时查明滑坡位置与滑面。

(六)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在招标或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可将勘察费用的20%预留,作为在施工阶段对特殊地质进行补充勘察和监测的费用。

(七)据水利等相关部门的预测,今年汛期的形势将比较严峻,排查工作应结合防汛工作抓紧开展,全力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各项目的排查结果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由项目业主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在6月30日前报厅。联系人:建管处  刘洋,电话:0851-85992886。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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