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局、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汛期以来,全省已先后发生多轮强降雨、强对流天气过程,部分市县发生了严重山洪、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不同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10日我省仍多降雨,其中12日至14日将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防汛抗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汛情,全面进入迎战状态
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管养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危机意识,全面进入迎战状态,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管养单位要立即召开防汛工作部署动员会,进一步分析全省公路水路交通防汛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周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安全巡查,紧盯防汛重点目标
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管养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全省公路水路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建高速公路方面,对施工驻地、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深基坑、弃土场、地质灾害隐患路段以及涵洞、桥梁、隧道等重要结构物逐一开展排查。运营高速公路方面,要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路段、车道排水设施、收费站周边涵洞等重点部位进行详细的检查。水路交通方面,要对所有渡口码头和水运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巡检,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方面,要加大桥梁、涵洞、隧道、易水毁路段、排水设施、临水临崖路段的检查力度,其中在建农村公路重点排查边坡的排水设施完好性和取、弃土场的稳定性,尤其是公路边沟堵塞、排水不足等问题,要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及时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其中一般问题,要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处治,较大隐患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管控,重大隐患问题,且短时间难以整改消除隐患的必须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标牌,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
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管养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的联系,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要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报信息,并及时向一线发布。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各类应急响应。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各监管单位要按职责切实做好督查指导。省交通质监局要督促指导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督促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道路巡查,强化一路三方的联勤联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省航务局要对全省水路交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指导,重点要督查各在建航电枢纽工程,确保参建各方严格落实防汛抗灾主体责任。省公路局要指导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完善全省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治,提高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全省公路、水运建设管养单位要将常态值班转入应急值班状态,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代岗等现象。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出现重大险情事故,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早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要按照有关汛期信息报告的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重大紧急信息。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