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 交通运输局(委),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修订情况,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贵州省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2017年实施的《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7〕586号)进行了修订,草拟了《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各单位梳理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反馈至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个人意见反馈至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单位梳理后统一报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 琴 、李 欣
联系电话:0851-85992025、0851-85992186
附件: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