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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省级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2 10:23 作者: 来源: 贵州省道路运输局 字号:    


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在贵阳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级别

时间

级别

10月23日

10月2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全天

8:30-17:00

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备  注

1.《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采用纸笔作答,题目均为客观题。

2.《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各考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考场和场次,具体时间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认。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6〕1号)第三款规定的报名条件。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考试,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见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发〔2021〕1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 日至9月3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以及网上审核不通过的。

1.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7日

2.地点:原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议中心一楼(阳关校区)现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考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2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请考生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2018年版教材和新版考试辅导用书。

六、考试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贵州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公示》,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9月10日前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

    考试费缴纳方式:1.考生在报名完成后,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姓名、手机号、报考科目等信息录入贵州省非税系统,生成财政非税收入缴款码。2.系统自动将缴款码发送信息到考生登记手机号,请考生务必在收到缴款码3小时内完成缴费。3.考生可以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缴款。(举例:建行APP首页-政务服务.贵州-非税电子化-录入缴款码-缴款)。4.缴款成功,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并发送信息至考生手机,即可自行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自主打印。5.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流程,则报名失效,同时也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收费标准为:

级别

科目

金额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65元/人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物》

57元/人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70元/人

《机动车维修案例分析》

70元/人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物》

62元/人

七、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  萍  老师;咨询电话:15186047155  

周  文  老师;咨询电话:13984833366

                      贵州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贵州省道路运输局代章)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与机动车检测维修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表

资格

序号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

从业资格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

1

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或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专业)

2

质量检验员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或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专业)

3

机修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专业)

4

电器维修

5

钣金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

6

涂漆

7

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专业)

附件2

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

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XXX同志工作年限证明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于_____年_____月调入我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岗位)  从事(工作内容)  。其工作履历如下:

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该同志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____年。我单位对上述证明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联系电话:      

单  位:                      

(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年   月   日            


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样式)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发〔2021〕1号),现将××省(区、市)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考试承办机构名称 

序号  件号码

1              XXX               ***************** 

年  月  日


折叠

角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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