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交〔2026〕2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交公路发〔2025〕81号)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服务水平、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持续巩固全省“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治理能力,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6-2027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2000公里,技术状况优良路率达67%以上;新改建桥隧(含生命通道渡改桥、漫水桥、危桥隧)200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1.5万公里;建制村通公交率(含公交化运行)达55%以上,力争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路网质量提升行动
1.实施骨干网提档工程。精准对接产业布局与区域发展需求,实施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15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构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
2.实施农村公路“微提升”工程。对暂不具备整体升级条件或短期内无迫切改造需求的路段提升改造,重点围绕过窄路段、人口相对集中的建制村、等外级公路等,通过整体加宽、增设错车道、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4850公里,显著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
(二)安全提升行动
3.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新改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施工驻地、“两区三场”安全监管,鼓励聘请技术专家、当地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技术服务或志愿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需求台账,加快消除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存量需求。基本消除2024年底存量四、五类桥隧,动态治理新增危桥隧,新改建一批桥梁(过水路面改建、渡改桥、涵改桥等),筑牢农村公路安全运行防线。
4.提升防灾减灾水平。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拓宽灾后恢复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段排水、护坡、弃土弃渣等整治。有序提升灾害频发区域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合理提高重要桥梁抗震设防等级和防洪标准,统筹新改建工程与应急处置、灾后重建工作协同推进。
5.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和规范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和优化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抓好《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贯彻执行,增强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力量和执法信息化建设,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旅游景点、赛事热点连接公路保畅维修工作,加大重要节假日、旅游旺季交通运输组织保障力度。加大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农村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领域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加强农村客货运营车辆技术维护与安全监管,多措并举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三)运输提升行动
6.优化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持续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优化农村客运补贴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因地制宜采用城乡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便民适用的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建制村通公交率(含公交化运行)达55%以上。
7.优化农村物流便捷化服务。畅通城乡物流产品骨干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物流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物流资源整合。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地区新型运输方式和新业态发展,探索建设农村客货邮融合数字化服务平台,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8.优化客货邮一体化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站点、线路、信息、机制等共建共享共用,推进全省建制村设立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密配送频次,畅通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力争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统筹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等需求,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四)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9.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建设,宣传贯彻《农村公路条例》,加快《贵州省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强化各级部门职能职责和责任落实,持续完善贵州省农村公路政策框架和技术标准体系,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0.完善管理养护体系。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压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管理。推动建立日常养护工程量清单,实现清单化管理。规范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健全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巩固提升机制,推动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路产路权保护意识。
11.完善监管治理体系。加快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信息化管理向“组组通”硬化路延伸,实现全省县、乡、村、组四级公路“一路一档”数字化监管全覆盖。全面推广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技术,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的推广应用。
(五)出行服务提升行动
12.升级路况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公路亟需更新路段整治提升,有序实施存量差等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探索片区化养护总承包等生产组织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开展病害处治,营造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13.升级服务保障设施。依法依规利用农村公路路侧闲置场地资源,拓展农村公路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交通驿站、客运停靠点、停车区、观景台等配套设施。优化交通引导标识系统,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增强旅游吸引力。在急弯、临崖、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强化警示标线设置,提升路网辨识度与行车安全性。拓展停车、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便民服务功能。引导推动农村公路沿线乡镇加快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出行的保障能力。
(六)和美乡村提升行动
14.整治路域环境。深入开展“5·26”爱路日活动,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以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推动农村公路实现“洁化、绿化、美化”全面提升。重点整治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章建筑、破损广告等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保洁机制,确保路面、路肩及沿线视野范围内整洁有序、无垃圾杂物,打造干净清爽的通行空间。
15.打造特色样板。注重与贵州地域历史风貌、民族文化景观有机衔接,科学选线布线,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特色村镇布局、人居环境整治、文物古迹保护等工作。注重文脉延续,加强对古桥、古渡、古道、古民居等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让农村公路成为传承乡土记忆的文化廊道。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推选一批交通运输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打造交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新样板。
(七)助力产业提升行动
16.深入推进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驿站、停车区、客运站点、物流枢纽以及产业园、旅游景区一体化建设,注重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民族村寨保护和石漠化治理等协同推进,提升改造3A及以上旅游景区对外通道,有序推进新增产业园区、工矿企业等对外连接公路快速通道建设,服务“黔货出山”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17.协同开发路域资源。探索建立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增设高速公路(服务区)与邻近农村公路的便捷连接通道,服务沿线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便捷通高速。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设立“黔货出山”特色农产品展销专区,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城乡客运系统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对休闲农业、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区域的覆盖深度和便捷程度。
(八)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18.拓展就业增收渠道。结合农村劳动力分布特点及山区公路管护需求,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稳定提供农村公路管护类公益性岗位2万个。鼓励采用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组织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及“组组通”硬化路日常养护,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助力共同富裕。
19.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加强对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质量安全意识,推动就业形态由短期临时向长期稳定转变,由体力劳动向技能型岗位转变。规范用工管理流程,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工资和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成立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协调等工作。加强农村公路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强化用地、用林、用草等要素保障,提高审批效率。统筹沿线各类设施建设与维修安排,避免重复开挖,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出行和设施运行的影响。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加大资金争取和筹措力度,省级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全省农村公路发展。市县部门保障本级财政投入,鼓励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专业化人才建设,建立“省市指导、县级主导”的分级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现场示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管理要求的宣贯,着力提升基层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政策法规。立足发展实际,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