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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高管局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09 00:00 作者:张欢 来源:   字号: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黔交党〔2013〕22号)的要求,在省、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将通过1—3年持续创建,使全省高速公路硬件设施、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路容路貌更加美观,行车环境更加优化,通行更加安全顺畅,执勤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逐步建立统一高效、指挥顺畅、无缝衔接的行业管理格局,确保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有效推动我局“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结合《贵州省高管局深入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黔高路党〔2012〕27号)以及局2013年工作安排,现就2013年 “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启动“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工作;各创建路段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的基础上,着力整治高速公路沿线违规加水点、乱摆摊设点;着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整治,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基本无违规加水点、无乱摆摊设点;对服务区(加油站)管理有序,厕所卫生整洁,餐饮、超市商品质优价实,服务区(加油站)合理设置加水点并向车辆提供免
费加水。

     二、创建范围

  根据高速公路不同业主及路段分布等因素,将2012年底前已开通运营的全省高速公路分成20个创建主体。具体是:

  1、沪昆高速玉屏大龙至贵阳下坝段

  2、沪昆高速清镇至胜境关段

  3、兰海高速崇溪河至贵阳尖坡段(含贵毕公路扎佐收费站至修文互通)

  4、兰海高速麻江至新寨段

  5、杭瑞高速遵义龙坑至毕节段

  6、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

  7、汕昆高速板坝至江底段

  8、铜大高速(铜仁至玉屏大龙)

  9、黎洛高速(黎平至从江县洛香)

  10、白茅高速(遵义白腊坎至茅台)

  11、麻驾高速(麻尾至驾欧)

  12、普安高速(普定至安顺)

  13、晴兴高速(晴隆至兴义)

  14、遵绥高速(遵义至绥阳)

  15、贵阳绕城高速(除笋子林至下坝段)

  16、南环高速(贵阳牛郎关至金竹互通)

  17、贵黄公路贵阳艺校至清镇段

  18、贵阳东出口高速(机场高速、含笋子林至下坝段)

  19、贵都高速(贵阳至都匀)

  20、黔织高速(黔西至织金)

  各高速公路经营者、在高速公路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服务区、加油站等)、高速公路执法部门(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高速公路过境市(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均作为参与创建单位。今后每年新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自开通之日起,自动纳入全省“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主体范畴。

  三、创建标准

  (一)路政管理

  1、路政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设施统一摆放有序。文件、台帐、档案分类整理,完整规范。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办案程序、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宿舍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规范。路政执法车况良好,外观颜色统一,示警灯具齐全,专车专用,按规定使用警灯和扬声器。

  2、路政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规范佩戴执法标志标识,持证上岗,保持着装整洁干净。执法过程中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热情,妆容素净淡雅,不佩戴首饰,保持路政人员良好形象。

  3、加强路政巡查,确保所辖路段无违法加水、洗车点,无违规摆摊经营现象;公路两侧及桥涵下无违章建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污染公路的行为;无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设置非公路交通标志牌和私开道口等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

  4、建立健全车辆清障救援和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及时清障,维护路面畅通。密切与地方政府、公安交警、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5、对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案件查处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6、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在高速公路入口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劝返,禁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在高速公路上查获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理。

  (二)收费站

  1、收费站环境干净、整洁、庭院整洁无杂物。收费设施技术状况保持完好。站名牌、收费公告牌、收费员监督栏、信息提示牌、车道标志标线、安全设施齐全。提供开水、针线包等便民物品以及咨询、引导等便民服务。

  2、根据车流量合理安排车道开启数量和上岗人员,提供快捷服务,避免出现车辆拥堵现象。

  3、收费人员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使用礼貌亲切的文明用语,工作精神饱满。

  (三)服务区

  1、广场、绿化区、庭院和走廊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明显抛弃物,绿化植物及草坪修剪整齐,保持美观。停车场地面平整,标志(线)醒目;停车区域划分合理,确保车辆、人员进出安全和便捷;安排专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确保车辆进出及上下乘客的安全。

  2、公共卫生间设施完好、明亮整洁、通风良好、进出方便、干湿分离、私密性强。配备足够保洁人员随时清扫,做到无蚊蝇、无蛛网、无异味、无杂物,定期喷洒消毒灭菌药物;洗手池台面、镜面清洁无污垢,保持干燥;地面、瓷面、隔板清洁,无积水、无明显污渍。

  3、餐饮经营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证照,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卫生;餐厅卫生及时打扫,旅客随走随清;合理制定餐饮价格,菜肴食品一律明码标价,不得任意提价;坚持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与宾客争吵,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4、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一是加油站要合理设置加油区域,站区内有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安全警示牌清晰、齐全;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安全防火组织台账,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各类消防器材完好率达100%;加强安全巡查,加油区、油罐区无烟蒂,无易燃物品;油品质量和计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及法规的要求,诚信计量;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精神饱满,仪容仪表整洁,佩证上岗;服务周到、耐心、快捷,有问必答。二是商场超市要实现入室化,杜绝在公共卫生间、走廊等占地摆摊现象;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公道、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商品;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礼貌热情,文明服务。三是汽车维修点证照齐全,场地清洁干净,修车场地无大面积油污及杂物,收费标准上墙,不出售、不更换假冒伪劣配件,维修作业规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礼貌热情,文明服务。

  (四)路容路貌

  1、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厅对高速公路养护的要求,做到路基、路肩、边沟达标,路面无病害,桥涵无淤塞,沿线隧道照明等设施齐全标准,正常使用。路面、波形梁、防眩板等设施干净无厚重积尘。

  2、健全完善公路标志体系,做到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美观。要把与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指路标志、地点距离标志、警告标志和路名标志等作为重点进行完善,为群众创造更加清晰、科学的指路标志体系。

  3、创建路段沿线要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主线两侧及中央分隔带中种植的乔木、灌木、花卉等要定期修整枝叶,绿化植被等不得遮挡路侧标志牌和行车视线的现象。

  4、加强公路文化建设。通过沿线服务管理站点、信息发布设施、公路标志标牌等,大力宣传高速公路管理理念,普及行车基本知识,充分展示区域特色与文化特点,提升高速公路文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在全系统分别召开各级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及专题宣传方案,分解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使创建方案切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二)开展创建(4月至11月)。严格按照创建方案,通过不断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文明执法服务多层次教育培训、强化监督投诉反馈机制、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建立创建工作联系机制等,力争在创建工作中建立长效协作配合机制,突破管理难点,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

  (三)检查评定(12月)。局属各单位与创建主体各参创单位要积极配合,准确把握创建标准,在自检自查基础上向局领导小组提出申报,局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逐级推荐至上级创建领导小组考核表彰授牌。

  五、创建措施

  (一)加大涉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巡查处置、宣传教育力度,重点依法打击治理“四违”(违法加水点、摊点、广告牌、建筑物(构筑物))等涉路违法行为。

  (二)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坚决制止危及高速公路及桥梁、隧道安全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把恶性超限运输车辆控制在3.5%以内。

  (三)提高清障救援应急保畅水平。加强对救援操作手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技能,做到快速处置、及时保畅。全面建成贵州省高速公路监控与应急处置中心,充分发挥该中心在为路产保护、快速救援、应急指挥、交通疏导等提供技术支持和为社会公众提供高速公路有关信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实施《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贵州省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服务区监督管理、文明服务质量监管。

  (五)加强培训教育。结合学习型行业建设,制定《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加强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特别着重于《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文明服务意识、语言沟通技巧培训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忠实履行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争做文明执法的楷模。

  (六)执法监督考核。通过制定《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办案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路政执法信息“六公示”制度、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建设,加强对路政执法监督考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七)执法形象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视觉识别基础要素系统及办公场所外观形象规范》的要求,尽快推进高管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工作。

  2013年度具体创建工作计划,详见《贵州省高管局2013年度“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六、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局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处党委(总支)书记增补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为强化领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创建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将以上20个创建主体路段任务进行划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多个创建主体的创建工作,形成责任共担、督导及时、凝聚力量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朱永献:贵黄公路贵阳艺校至清镇段、贵阳东出口高速(机场高速、含笋子林至下坝段)

  刘金坤:晴兴高速(晴隆至兴义)、汕昆高速板坝至江底段

  刘仁敏:兰海高速麻江至新寨段、麻驾高速(麻尾至驾欧)

  吴德平:沪昆高速清镇至胜境关段、普安高速(普定至安顺)

  徐孝辉:兰海高速崇溪河至贵阳尖坡段(含贵毕公路扎佐收费站至修文互通)、遵绥高速(遵义至绥阳)、白茅高速(遵义白腊坎至茅台)

  张国宝:杭瑞高速遵义龙坑至毕节段、黔织高速(黔西至织金)

  唐 静:沪昆高速玉屏大龙至贵阳下坝段、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黎洛高速(黎平至从江县洛香)、铜大高速(铜仁至玉屏大龙)

  彭佑君:贵阳绕城高速(除笋子林至下坝段)、南环高速(贵阳牛郎关至金竹互通)、贵都高速(贵阳至都匀)

  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须结合职责配合支持各单位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创建合力。按照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黔文明办〔2013〕11号)文件精神,高速公路沿线市(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负有属地管理职能和配合协作任务,省相关部门建立共创共建督查考评机制,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业监管营造外部力量。因此,在创建工作中要破除各自为政和观望等待的思想,树立“大配合才有大发展”的观念。各处、大队要主动与沿线政府加强联系,共同建立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对高速公路“四违”(违法加水点、摊点、广告牌、建筑物(构筑物)现象的治理力度。与此同时,还应加强与经营业主、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全系统内部科室之间,处与处之间,局、处之间更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见成效、出成果。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是局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有效载体,既要发挥创建已取得各级荣誉称号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更要将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省高管局2013-2014年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申报计划》(详见黔高路党〔2013〕18号)中的重点考核指标,让申报创建工作充分围绕中心,促进管理、推动工作。

  (四)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资料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赢得干部职工、社会群众支持配合。由局宣教部门拟定专题宣传方案。抓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自5月份起,每月20日上报创建工作简讯(电子档)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办公室负责集中将信息传递宣教部门。

  各高管处应于4月20日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3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纸质)并报局文明办。

  联系人:邓艳      联系电话:0851—6520622 

 

 

2013年度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webUpload/UploadFile/201305/20130509113017136807021768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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