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发文字号: | 黔府办函〔2022〕9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2-09-19 |
废止日期: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2〕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9日
贵州省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尽快建立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水运体系,加快补齐水运发展短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利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畅通、安全、绿色、高效、经济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十四五”期间,新增500吨级船舶200艘,港口年货运吞吐能力超过3000万吨,船舶运力突破15万吨;重点打造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黄金通道,航道功能、装备水平、服务品质、保障能力、管理效能明显提升。
—2022年,乌江500吨级船舶突破110艘,货运量达60万吨以上。力争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开工建设。
—2023年,乌江500吨级船舶达160艘以上,实现货运量翻番达120万吨以上,取得明显成效。协调下游重庆加快推进彭水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和白马航电枢纽建设,同步推进沙沱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工程、乌江三级航道建设工程。
—2024年,乌江500吨级船舶达200艘以上,货运量达200万吨以上,构皮滩、思林、沙沱500吨级通航设施设计通过能力达到饱和;推进思林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工程和清水江白市至分水溪航道工程。启动南北盘江—红水河沿线(贵州境内)1000吨级港口码头建设。
—2025年,力争乌江货运量达240万吨以上,建成乌江三级航道,启动红水河三级航道建设工程。
到2035年,全面畅通北上长江,南下珠江水运通道,全省三级航道突破1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达5000万吨,船舶运力达80万吨以上,水路货物运输量达3000万吨、周转量达200亿吨公里以上,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中占比达5%左右,基本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充分发挥乌江500吨级航道通过能力
1.实施库尾段航道整治。采取应急抢通方式,按1000吨级通航标准,2022—2023年对彭水、沙沱、思林水电站库尾航段、猫滩等重点碍航滩险进行整治。2023年协调重庆市整治银盘水电站坝下40公里天然航道,确保现有500吨级船舶航行通畅,通航保障率提高到85%以上,保证全年310天以上通航。
2.提升思南船厂造船能力。2023年实施思南船厂墩台延伸工程,提升造船能力50%以上;开工建设思南船厂舾装码头,提高船舶建造周转率,缩短船舶在厂建造时间。
3.加大船舶建造力度。2022年新建500吨级船舶50艘,引导社会资本引进、购买、租赁船舶10余艘,总量达110艘以上。
2023年新增500吨级船舶50艘,总量达160艘以上。2024年新增500吨级船舶40艘,使乌江船舶保有量达200艘以上,运力达10万吨以上,满足乌江航道现有通过能力船舶运输需求。
4.提高通航设施过闸效率。2022年10月底前与贵州电网公司、乌江水电开发公司建立乌江(贵州段)通航设施联合调度工作机制,保障通航设施稳定安全运行,2022—2025年每天每个船闸过闸能力分别不少于10次、12次、15次、16次。协调重庆市提高彭水通航设施过闸效率,做到船舶即报、即接、即来、即检、即走,提高船舶通过闸次、数量,提高船闸通过能力。
5.提升进港公路通行能力。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开阳至洛旺河港区、草塘至瓮安港云中港区、思南港邵家桥港区连接园区以及思南船厂进厂二级公路。
6.完善港口码头装卸、仓储功能。结合货源、货种特点及装卸、仓储需求,2022年配备完善开阳港洛旺河港区(一期)、播州港楠木渡港区、余庆港沙湾港区、德江港共和港区、沿河港淇滩港区装卸设备及仓储功能,不断提升港口码头装卸、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货物装卸、仓储效率。
7.建设重庆涪陵贵州港口中转基地。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支持,2024年开工建设乌江进长江涪陵贵州水水中转基地,作为贵州货物进出长江中转点。
8.完善航运配套设施。加快沿江加油站、加气站、锚地及水上综合服务区布局,2023年开工建设德江水上综合服务区和构皮滩、思林、沙沱水电站上下游锚地。
9.推进乌江智慧水运建设。到2024年,逐步形成乌江沿线港口、锚地及水上服务区等重点场所移动网络全覆盖,推动乌江电子航道图、通航联合调度系统等智慧航道建设,推进船舶运输安全信息化指挥体系建设,保障船舶运输安全。
(二)积极推进乌江航道提等扩能工程
1.推进沙沱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主动衔接重庆下游彭水1000吨级通航设施提等扩能工程、白马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进度,按照同步通航的原则,推进沙沱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2.推进思林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沙沱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开工后,按照先下后上、逐步延伸的原则,积极推进思林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3.统筹推进乌江1000吨级港口建设。2023年开工建设瓮安港云中港区、石阡港葛闪渡港区,建成投运思南港邵家桥港区一期工程,启动余庆港沙湾港区物流园建设。2024年开工建设开阳港洛旺河港区(二期)、沿河港洪渡港区,2025年开工建设播州港三星港区。
4.推进乌江航道升级改造。启动乌江三级航道工程,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建成。
5.促进公铁水联运。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播州港三星港区二级公路,“十四五”期间开展瓮安云中港区、余庆沙湾港区连接瓮马铁路北延伸线方案研究。
(三)积极协调推动南北盘江—红水河航运复航工作
1.持续巩固红水河翻坝运输。在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成前,积极引导境内水泥及熟料、石材等大宗货物,通过翻坝运输通江达海,争取每年水路运输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
2.推进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广西,力争2022年开工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十五五”初期建成投用。
3.协调推进红水河岩滩及以下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协调广西,力争红水河岩滩及以下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与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同步建设、同步投用。
4.完善港口规划建设。2023年开工建设册亨港岩架港区,2025年开工建设望谟港蔗香港区、罗甸港罗妥港区,同步按照1000吨级泊位标准完善提升贞丰港百层港区、镇宁港坝草港区港口功能。
5.加快推进罗甸港罗妥港区进港公路建设。2025年开工建设罗甸港罗妥港区连通G69银百高速罗妥收费站二级公路。
6.研究推进望谟港铁水联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推进黄百铁路项目时研究预留望谟港铁路支线接线条件,适应后续铁水联运需求。
7.推进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升级改造。2025年启动南北盘江—红水河三级航道工程,力争2026年开工建设。
8.推动望谟船厂建设。2025年开工建设望谟船舶建造厂,提升红水河区域船舶制造能力。
(四)协调推动清水江航运建设
1.积极推进白市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协调湖南加快推进清水江下游托口、洪江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适时推进贵州天柱白市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
2.推进航道等级提升工作。按照通航1000吨级船舶标准,适时整治白市至分水溪35公里航道。
3.提升港口功能。将锦屏港、天柱港打造为清水江东进长江的源头港、枢纽港,在现有港口基础上,完善装卸机械、仓储等功能,满足腹地货物吞吐需求。
4.完善港口集疏运道路。适时实施锦屏港、天柱港集疏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公路通过能力。
(五)积极推动都柳江航运建设
1.规划建设从江枢纽港口。协调广西加快推进梅林、洋溪航电枢纽建设,适时启动从江枢纽港口建设,以洛贯开发区为依托辐射黔东南、黔南经济腹地,强化从江港桥头堡作用。
2.同步推进从江枢纽港进港道路建设。根据从江枢纽港规划建设情况,适时启动进港道路建设。
3.谋划布局通航设施建设。根据下游通航设施建设情况,适时推进永福水电站通航设施、红岩航电枢纽建设。
(六)统筹推进赤水河绿色航运发展
1.实施航道生态养护。2022年实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突出问题整改工程,采取内河航道生态建设技术加强航道维护,科学推动航运发展。
2.巩固提升防污染治理水平。完善鲢鱼溪等码头防污染设施,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促进绿色航运。
3.推动绿色水运持续发展。引导赤水河沿岸砂石、竹制品等货物通过水路运输,发挥赤水河进川入江的航运优势。
(七)推进库区航运发展
1.推进库区港口建设。围绕沿江产业布局,挖掘乌江渡、光照等库区航运潜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库区港口,服务沿江区域产业发展。
2.完善港口集疏运道路。结合港口建设时序,适时启动乌江渡库区黔西港耳海港区南作业区至江都高速太来互通公路、乌江渡库区修文港海马孔港区至江都高速六桶互通公路及乌江渡电站翻坝公路建设。
(八)加大水运人才培养力度
1.挖掘航运实用人才。激活人才存量,吸引原乌江、赤水轮船公司已离岗,但还能胜任工作的50至60岁船员返聘就业,并通过骨干船员传帮带方式培养一批水运人才。
2.大力培养水运人才。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设航运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等专业,培养水运紧缺人才。
3.支持船员继续教育。加快铜仁、遵义、贵阳、黔西南等市(州)船员培训基地建设,增强船员培训能力。利用3年左右时间,培养水运方面专业人员500余人,不断满足船舶运输人员需求。
4.打通船员持证互认环节。加强与长江海事、重庆海事等机构沟通协调,建立统一培训考试机制,使全省持证船员在长江中上游航线达成互认共识。根据红水河通航情况及时开展与广西海事、广东海事船员互认工作。
(九)着力提升航运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船舶标准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结合沿江(河)航道条件和航运发展需求,完善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引导运输船舶散改集,推进集装箱船舶发展,积极推广LNG船舶、双燃料船舶、电动船舶。
2.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大力推进“公转水”等运输结构调整,引导大宗货物向水路转移,推动公、铁、水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3.优化整合港口资源。组建省港务集团,在重点港口设置物流公司,拓展仓储、现代物流等业态,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港口建设、运营和管理。
4.加强船舶检验力量。提升现有船检人员技术水平,进一步扩大人才增量,把好船舶检验质量关,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基础安全。
5.完善水上应急搜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内河水上应急搜救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依托长江、珠江上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规范发展船舶交易、拍卖、评估、咨询,加快航运金融、保险、仲裁、信息、人才等高端服务发展。
(十)突出水运协同效应
1.服务新型工业化。围绕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沿线磷化工、装备制造、能源产业带,推动以余庆港沙湾港区、思南港邵家桥港区、册亨港岩架港区、望谟港蔗香港区为试点的“港产园城”融合发展,带动沿线新型建材、水泥、石材、磷化工、铝化工产业发展。
2.服务旅游产业化。依托水运通道,结合沿岸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景区等旅游资源,加快推进铜仁锦江、荔波樟江、清水江下司至龙里、红水河万峰湖红椿至巴结、董箐至小花江等航旅工程,打造乌江、红水河、㵲阳河等一批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推动“航运+旅游”融合发展。
3.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水运运量大、成本低、节能、环保等优势,助推“黔货出山”,形成“一条江就是一条经济带”的发展景象,为更好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发展格局当好开路先锋。
4.做好水运口岸培育。利用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的独特区位优势,谋划口岸布局,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州)开展水运口岸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推进水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水运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辖区内水运发展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从2023年起,省级财政在原有3亿元预算资金基础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通过新增一般公共预算等筹措资金用于水运发展,满足年度水运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水运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绿色水运发展,在港口建设、船舶建造等方面提供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支持。涉及水运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资金承担原则及具体实施情况,视财力情况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水运相关项目资金,确保自筹资金及时保障到位。坚持市场化方向,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集水运体系建设资金。
(三)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多方参与”原则,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响应、各方推动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领导小组任务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最大限度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沟通协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不定期听取省有关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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