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3 15:03 作者: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 字号:    

黔交法〔2022〕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22年贵州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厅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贵州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推动贵州交通强国试点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带头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发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学法述法考法制度和绩效考核。按时公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议、调研等工作。

3.抓好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落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法治建设有关规划和《贵州省“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制定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持续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制定质量,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

5.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协助司法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全行业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智囊、助手作用。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7.有序推进行业法规规章立改废沟通协调工作。统筹研究“十四五”立法调研工作安排,按照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省司法厅年度立法计划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等沟通协调工作。

8.加快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立法进程。加快推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稳步推进《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项目修订进程,适时开展内部立法调研。

9.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快成立《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组,邀请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等相关领导、专家作为顾问和成员,在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条例草案文本。

三、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0.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跟踪指导,促进由机构的“物理整合”到工作的“化学融合”。进一步厘清审批机构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权责关系,做好工作衔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调研,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1.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深挖问题根源,确保整改成效。

1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施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分级分层加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网络视频培训、案卷范例等方式,全方位、系统性培训全省执法人员。巩固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细化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探索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编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情况和省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权责清单调整、编制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15.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事前监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推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运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及省级相关信息系统的通联对接,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部署落实。

16.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配合完成“2+2”改革任务,实现“进一个门、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办所有事”。聚焦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持续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跨省通办”工作。不断优化“交慧办”功能,拓展覆盖范围。

17.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逐步扩大交通运输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服务基层应用。

五、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

18.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统筹。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八五”普法的新要求,深刻把握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抓好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继续开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九进”、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结合实际有序启动、统筹推进本单位的“八五”普法工作。

19.加强法治培训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法述法工作机制,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执法人员轮训及骨干力量培训、新进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巩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积极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努力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20.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普法阵地。充分利用宣传栏、图书室、文化长廊等场地开辟普法专栏、法治宣传角等,扩大普法覆盖面;积极在交通运输系统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普法宣传信息,不断提升交通普法覆盖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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