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安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二期)施工监理APJL-09标段E52028120240007O4001001 已于2025年01月13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评审得分: |
94.02 |
投标报价: |
478.80(万元) |
质量: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监理服务期:48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4 月,缺陷责任期:24 月 。 |
项目负责人: |
刘荣懋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JGJ1030408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仁怀至遵义高速公路监理 RZFSJL合同段; 2、贵州省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沿线房建、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Ⅲ 总监办; 4、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镇雄(滇黔界)至赫章段监理 ZHZDJL 标段; 5、梧州至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 №JL2 总监办; 6、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Ⅲ 总监办; 7、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JL01 总监办; 8、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JL№5 总监办。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都匀至安顸段监理 J8 合同段; 2、贵州省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PPP顷目施工监理 GJZJB-09 总监办。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评审得分: |
93.81 |
投标报价: |
483.2201(万元) |
质量: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监理服务期:48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4月;缺陷责任期:24月 |
项目负责人: |
曹成侠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JGJ0924740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岳圩口岸联线公路(合那高速至岳圩口岸)№JL1 合同段; 2、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ZJ10 标段; 3、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 ZLJL-1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贵州省德江至习水高速公路正安至习水段 J4 监理合同段; 2、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施工监理JRTJL-3 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评审得分: |
93.60 |
投标报价: |
470.591856(万元) |
质量: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监理服务期:48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4月,缺陷责任期:24月 |
项目负责人: |
赵自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20200904852000000069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 伸段工程施工监理; 2、贵州省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 3、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 4、G7522 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 工程施工监理(含交安)。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AA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AA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等级:AA
中标结果公示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25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安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88505499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86996627)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