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
贵州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数字底座部分)设计、采购和实施
E520100202600002D001001
已于
2026年02月06日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评审得分:95.32
投标总报价(万元):18627.960000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工期(天):690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负责人:王永平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13201520004
企业业绩:1.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省级系统双活中心相关方案与设计编制;
2.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异地双系统灾备中心建设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山西省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监管平台第六包山西省交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初步设计;
4.全国路网客户服务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基础设施部分)设计;
5.北京市“路城一体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S11京承高速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
6.北京市“路城一体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首发集团部分)项目设计2#标段;
7. 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8.智慧合杆检测管理系统技术集成服务项目;
9.贵州高速集团数据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10.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项目;
11.贵州高速集团35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资源租赁项目(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12.贵州高速集团35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资源租赁项目(贵州黔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3.云资源租赁项目;
14.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异地备份服务及部级异地灾备系统运维工作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评审得分:86.57
投标总报价(万元):18588.743600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工期(天):690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负责人:余诚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No.16005472
企业业绩:1.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首发集团部分)项目设计1#标段;
2.云南交投集团大数据中心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3.河北省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省级视频云平台项目初步设计;
4.陕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5.广东省交通集团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设计合同(SJ2标);
6.广东省交通集团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设计合同(SJ2标)乐广高速公路(北段);
7.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数字交通感知及应用系统试点项目;
8.宁波甬金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专项改造(收费系统、隧道消防系统、网络安全环境)及信息化建设工程和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重招);
9.杭州绕城西复线智慧公路试点项目(后期部分);
10.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第JD02标段;
11.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机电工程施工;
12.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工程SPYLW-SG1标段施工;
13.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联网收费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路面交通感知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类型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类型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2 月 11 日至2026 年 02 月 13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851-85992028) 投诉。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56009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