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报送公开地方收费目录清单情况的通知》(财审综函〔2017〕242号)要求,我厅在省级财政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基础上,制定了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将清单向社会予以公告:
本清单共包含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7项,由项目名称、政策依据两项内容构成。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分别为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和公路路政赔(补)偿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5项,分别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各路段车辆通行费、渡口车辆过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除中央定价以外的港口引航、拖轮等垄断性服务收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详细内容见附件。
本清单将根据省财政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的收费目录清单调整而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贵州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