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届次: |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要求规划立项建设贵州天柱至湖南会同高速公路连接包茂高速公路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529号 |
正 文: | |
回复内容: |
陆再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规划立项建设贵州天柱至湖南会同高速公路连接包茂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国家相关区域规划以及省政府要求,我省规划建设高速公路7600公里,截至2015年底,已建成5128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十三五”期,规划建成高速公路7000公里,基本建成“六横七纵八联线”高速公路网络。
为做好“十三五”规划,我厅以“开门做规划”的理念,向各地方政府征求对我省高速公路规划的意见。根据反馈情况,地方政府对《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外高速公路建设的要求较高,提出新增27个2088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共涉及投资2447亿元。我厅考虑到由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需求巨大,在国发[2015]43号、60号文的影响下,地方政府难以筹措到位资本金将成为常态,由地方财政筹资建设可能性不大。因此,建议将规划外项目按照“地方高速”属性纳入规划研究范畴,并探索和创新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条件成熟一条,推动一条。而且由于湖南省对该项目近期积极性不高,并未纳入其“十三五”交通路网建设规划。 综上,为防范决策风险,我厅意见是若能与湖南省达成一致意见,并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我厅同意按“成熟一条,推动一条”原则支持纳入规划并由地方筹资建设,在技术方案、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和指导。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30日 (附注:此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