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届次: |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
提案标题: | 关于加大治理长途客运“黑车”力度建议 |
提案编号: | 第158号 |
正 文: | 26(158)C.doc |
回复内容: |
杨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命名“长征公路”并立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路网规模和覆盖范围越来越大,为了确保更加方便快捷指导群众出行,以及国家各有关方面对公路信息的处理与交换能够顺利进行,国家专门制定出台了《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GB917.1-88), 各级人民政府也按相应事权编制了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系统地划分了各等级路网结构,并按标准命名规则对每条公路进行了编码命名。 长征精神是新时期民族精神的重要表现,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财富。铭记和弘扬长征精神,加强对红军长征所经地区公路建设,是推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但由于将红军长征时间长、范围广,起所经过的道路路线过长,地理跨度大,统一将所经过的道路命名为“长征公路”,既不符合《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GB917.1-88)规定,也会使现有各级公路网出现断链,不利于指导群众出行。 同时,影响公路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如公路事权主体、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交通量、地理条件以及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环保、水利、林业等方方面面。因此,就目前来看,暂时不具备条件将红军长征所经过道路统一命名为“长征公路”,并按“国道”(高标准公路)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在现有公路建设政策指导下,倾斜支持红色革命老区公路建设,加强红色旅游公路规划建设,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红军长征所经道路按高标准进行改造,推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31日 (附注:此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