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13 15:38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字体:[     ]

民革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乡村交通客运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定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目标和方向”方面。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出行问题,一是2015年我省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到2017年底,全省实现建制村通畅率100%和建制村通客运比例达100%。同时,2017年8月启动“组组通”三年大决战,到2019年6月,“组组通”硬化路建设圆满收官,全省3.99万个30户以上村民组实现100%通硬化路,惠及农村人口1166万,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得到了显著改善;二是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都匀市、湄潭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县(市),习水县正在创建交通运输部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三是通过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在客流量相对较少地区推行区域经营,计划到2025年实现农村客运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20分钟,农村客运服务品质大幅提升。

二、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的管养和交通安全关”方面。一是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安全治理规划,优先实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农村公路安全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3910.7公里;二是印发《贵州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1+4”文件,从推进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资金保障、政府考核等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逐步建成了管护高效的平安路;三是今年以来,聚焦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三、关于“建立以村镇客运经济的方式实现资源有效利用”方面。一是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厅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和《贵州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农村客运实行固定线路运行或者实行区域经营,以及明确在实行班线客运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推进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二是支持和鼓励地方对符合开通公交车条件的乡村,通过城市公交延伸或开通城乡公交的方式解决农村群众的出行问题。

四、关于“加大政府补贴经营,打击非法营运”方面。一是联合财政部门对国家下达的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指标,及时下达地方政府,并督促地方兑现支付农村客运经营业户。同时,正在优化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从今年起我省拟采取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农村客运经营业户,保障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正常,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车坐。二是鼓励财政状况情况较好的地区,对经营困难的农村客运企业进行补贴,解决农村客运经营困难。三是聚焦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客运班线经营业户利益。

五、关于“加强农邮结合,加强信息建设,多方解决农村客运生存问题”方面。一是2021年5月,我厅与邮政、发展改革等9部门印发《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关于推进“交邮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交邮融合+”发展,并选定息烽县、习水县、水城区、平坝区、黔西市、德江县、凯里市、瓮安县、兴义市等9县作为“交邮融合+”发展示范县,探索利用交通资源解决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同时增加农村客运业户部分收入。二是结合道路运输新业态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鼓励地方发展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解决农村出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