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省道进行移交接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截至2022年底,黔南州平塘县境内普通省道351公里,均由地方管养。根据《贵州省普通省道公路网规划2012-2030年》,地方管养省道主要为2013年普通省道公路线位规划调整时农村公路提等而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号)精神,市县级应承担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中除省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为缓解地方养护资金压力,改善和提升普通省道通行服务能力,我厅2019年至2020年启动了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共支持平塘县实施普通省道路面改造提升99公里。同时,每年在成品油税中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地方管养省道路况较差路段,实施路面大中修工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精神,我省正在开展普通国道和省道网规划调整工作,平塘县境内普通省道线位走向、里程等将发生较大变化,暂不具备移交接养条件。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普通省道网线位规划调整工作,充分征求地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推动普通省道公路网更好服务支撑平塘县产业经济发展。待普通省道路网规划批复,相关条件成熟后,结合省级财政支出能力,积极指导平塘县按照《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普通省道移交接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