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30 10:38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字体:[     ]

罗朝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长顺代化镇经惠水王佑镇至断杉三级公路纳入省捆绑实施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X980长顺代化镇经惠水王佑镇至断杉公路,现状为四级公路,路基宽4.5至6.5米,该项目已纳入《贵州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年)》(黔交规划〔2021〕35号),惠水县拟建路段全长32.768公里,按路基宽度8米的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总投资约4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1221万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国家高速公路捆绑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20号)要求,一是捆绑项目应符合《贵州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黔交规划〔2021〕35号),优先选择技术标准适度、投资控制合理、要件手续齐全等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二是要严格控制造价,市(州)的捆绑项目包平均每公里造价不超过1000万元。您提出的将长顺代化镇经惠水王佑镇至断杉纳入国家高速公路捆绑实施的建议,由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且平均每公里造价过高,故未纳入国家高速公路捆绑实施。此外,为支持惠水县普通公路提等建设,有效提升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达比例,我厅已将符合条件的惠水县羡塘至雅水、芦山至好花红等2个项目共39公里,纳入安盘、贵安高速公路捆绑实施。

当前,我省暂无其他国家高速公路捆绑乡镇通三级及以上项目实施计划,惠水县可结合地方配套资金筹集情况,有序推进项目决策评估、工可、勘察设计以及用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待项目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地方自行实施该项目。我厅将按照中央车购税补助标准(三级公路32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800万元/公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