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45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24-07-03 15:02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字体:[     ]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完善贵州水运基础设施投资体系 助力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事宜

一是近年来国家及省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今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民间投资融资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截至目前已有多个水运项目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共建,采用“BOO”特许经营模式建设的思南港邵家桥港区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瓮安港云中港区正加快建设,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开阳港顺尔得码头已通过验收,后续将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及社会资本投入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省委金融办制定印发了《2024年贵州省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服务新增建设项目和支持盘活存量项目并重,开展盘活存量资产融资对接系列活动,为推动全省包括水运相关项目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政策支撑。同时,我厅指导省港航集团积极完善开阳洛旺河、德江共和、沿河淇滩等已建港口码头装卸设备及仓储能力,提高港口装卸能力及中转效率,有效盘活闲置港口码头等资产。三是积极探索“航运+旅游”融合发展,推动铜仁锦江、荔波樟江、清水江下司至龙里等旅游航道建设,指导当地政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包装将项目建设同旅游资源相结合,以此开展项目招商及融资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截至2023年末,在黔金融机构支持我省基础设施项目签约金额2583.18亿元,同时省直单位间建立了《重点产业项目常态化推送机制》,为水运重大项目提供融资便利。

二、关于“构建长效发展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事宜

一是我省已建成都柳江从江、大融、清水江平寨等6座航电枢纽,实现了航电开发可持续循环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我省水电等低价电源全部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目前我省航电枢纽根据调节能力和装机容量实行分类标杆上网电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577号)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港口岸线使用相衔接,在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提前预留港口建设、物流枢纽、产业发展等国土空间布局,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指导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加强港口岸线审批,严格做到“先批后建”,同时结合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整改等,加强沿江港口建设用地及岸线使用执法监督,切实做好岸线使用管理。三是积极推动路衍经济发展,依托水运通道沿岸红色遗址、民族文化、特色景点等旅游资源,充分挖掘“航运+旅游”模式价值,联合省文旅厅推出贵州九洞天景区航线、“大美乌江”等精品旅游航线。乌江2021年全线大规模复航后,为“黔货出山”开辟了新通道,近年来乌江船舶运力的大幅提升有效带动了沿江钢结构、船舶制造维修和船上设备等行业发展。同时持续推动“港产园”融合发展,通过建设思南港邵家桥港区、瓮安港云中港区,将港口与产业园区连接起来,逐步形成“前港中产后园”的发展新格局,提升港口能级、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带动沿江磷化工、建材、能源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