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倾斜力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相关政策及我省落实情况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要求,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2024年省级应到位资金已落实。
(二)“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四五类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通过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已支持玉屏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3公里,补助资金984万元,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780万元。
(三)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汇报,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通行服务能力。同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督导力度,将日常养护资金到位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督促市、县两级及时足额到位养护资金,并采取业务技术培训、市场化养护+群众养护等多种方式,帮助市县提升管理养护能力,多措并举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