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仁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支持情况
(一)关于制订旅游公路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旅游公路建设。2023年12月27日,交通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了《推进旅游公路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交办公路〔2023〕79号),为各省旅游公路建设提供了指导。为积极探索我省旅游公路建设经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贵州省美丽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手册》,将美丽农村路与旅游公路进行融合,提出“建设精致化、养护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绿化与美化、公路与文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最大化”建设要求,有效指导了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侗乡旅游环线的项目建设。
(二)关于整合建设资金支持旅游公路建设,并向黔东南州倾斜。“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四五类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建设。2024年,省交通运输厅共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11.2亿元支持我省旅游公路建设,其中,补助黔东南州1.15亿元。
(三)关于将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纳入省级试点。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把乡村旅游作为推进“旅游产业化”的重要支撑,着力在体制机制、业态打造、工作举措、要素支撑、活动举办等方面创新突破。2023年,经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努力,黔东南州“乡村旅游1号公路”列入“第一批全国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获评贵州省“十大最美农村路”。
(四)关于民宗委政策资金支持。2021年,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将全省28个村列入首批贵州省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名单,示范村寨优先享受省有关政策支持。2021年以来,共安排资金1.24亿元,支持黔东南州35个民族特色村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向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沿线的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凯里等6个县(市)21个村寨倾斜,有力推进了民族特色村寨与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健康养生、农业观光等融合发展。
(五)关于住建政策和资金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黔府发〔2021〕8号)要求,按照“串点连线、成片发展”思路,积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聚集区建设。一是加强黔东南示范州和省级示范集聚区打造。2020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黔东南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和榕江县、台江县、黎平县、雷山县、从江县等5个省级示范集聚区建设,2020—2023年共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8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亿元,省级资金3.284亿元。通过示范打造,总体形成“雷公山原生态苗族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和“月亮山原生态侗族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两大板块,让广大游客感受“人间桃源、快乐天堂”的中国最美乡愁之路。二是推进连片融合发展。为提升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乡村游品质,着力抓住“村BA”“村超”火爆出圈带来的新机遇,在榕江县、台江县探索开展连片融合发展项目建设,以传统村落与“村BA”“村超”深度融合为抓手,每个县选取3—4个传统村落,串珠成线连片打造,提升传统村落共管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2024年,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榕江县、台江县各1500万元)支持连片融合项目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持续做好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积极总结推广乡村旅游1号公路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族特色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全省旅游公路建设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