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0-29 17:32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字体:[     ]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力争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厅共办理建议127件(全国人大建议2件,省人大建议125件),其中主办96件,会办31件。主要涉及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水运通道建设、旅游道路设施建设、物流园区建设、网约车管理等方面。截至2024年9月,所有承办件全部办结。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组织领导,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始终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加快谱写人民满意交通新篇章的重要举措,列入厅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任务,分类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跟踪负责,协调联动办理。一是领导牵头“领办”。4月1日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24年建议办理工作,并筛选了13件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厅领导牵头领办件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承办”。下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交办,明确答复时间节点,要求各牵头单位(部门)严格执行承办人员起草、处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四级负责制,注重答复的针对性、时效性,注重反馈问题的吸收采纳和解决落实,保证办理质量。三是强化考核“督办”。及时制定完善办理工作规则,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各相关单位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等开展综合考核评估,确保办理实效。

(二)抓沟通协商,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积极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全过程联系服务机制。2024年,我厅承办的127件建议与代表沟通率100%,满意率100%。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着眼“讲实效、重质量”,围绕代表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入项目工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有效提高建议采纳率、落实率。如《关于进一步加快修复雷山大塘至塔石公路(S204雷山九十七至塔石段)的工作建议》(第593号建议)中提出雷榕高速公路施工对沿线普通公路路基、路面等造成的损坏,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带来严重影响,我厅组织省公路局、凯里公路管理局、雷榕项目公司、黔东南州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雷山、榕江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现场查看道路受损情况,安排雷榕项目公司立即对影响行车安全路段进行处置,并启动受损路段恢复方案设计,加快推进受损公路路基、路面恢复,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水系统、桥梁等进行改造提升,于2024年8月19日、8月27日分别完成监理和检测、施工单位招标工作,目前现场各项施工工作正有序推进,计划在今年11月底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题。通过与代表的沟通汇报,代表回复“满意”。二是做好政策解释。对于暂时无法采纳的建议,尤其是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及时就面临的制约因素与代表充分沟通。比如,针对《关于推进凯里黄平机场至台江县城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的建议》(第876号建议),凯里黄平机场至台江县城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因国家对贵州等12个重点省份严控新建地方高速公路,且该路线可通过既有的黄平经凯里至台江,黄平经镇远、剑河至台江等路径达到,区域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交通量小,远低于饱和交通量,故暂不具备建设条件。我们向代表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并表示下步我厅将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量增长等情况,在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时再统筹研究,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落实跟踪回访。积极对2023年办理意见为“B”类的建议开展“回头看”,跟踪落实承诺事项。2023年我厅承办人大建议共115件,其中“B”类46件,按要求进行跟踪回访,对办理复文中承诺解决采纳、计划解决采纳的事项再梳理、再研究、再推动。如对《关于加大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助推乡村振兴的的建议》(第578号建议)的复文中提到要“全面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省交通运输厅 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试行)》(黔交运〔2024〕19号),助力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全面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三)抓成果转化,拓展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以建议办理为着力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加强巩固提升。对已经办好的事项,认真总结经验,并把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机融入全省交通运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对因环境、政策、财力等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落实的事项,“一事一策”加强研究,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对接,力争尽早推动落实。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征求答复单位和代表同意后,除吴国邦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变更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黎平段)固本收费站、固本互通名称的建议》(第911号建议)因会办单位会办意见为“不予公开”,我厅参照其意见办理复文“不予公开”外,主办的所有建议均在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促进工作开展。对于代表提出涉及具体公路水运项目的规划建设、枢纽场站建设等重点工作,多方面、多渠道集中听取代表意见,结合国家在交通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情况,尽可能争取项目落地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新需求。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解决了一些关乎群众出行的关注关切和现实困难,获得了代表的肯定和理解。但从办理结果来看,受环境、政策、财力等客观条件制约,一些建议暂时无法落实,只能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以期条件允许后再行推进落实。

下步,我厅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虚心接受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批评,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坚持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单位(部门)全力推进,着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二是充分吸收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对近几年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从总量上看,我厅承办量平均每年在100件以上,2024年,我厅承办量同比增长10.43%,这既是人民群众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表现,也是交通运输行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从行业领域上看,涉及公路水运规划建设建议仍是关注的重点,同时,涉及交旅融合、物流枢纽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等建议呈上升趋势,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路、水运建设、道路运输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以代表和群众的殷殷期盼为着力点,充分吸收好的建议,有机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形成工作决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做好交通支撑。三是抢抓新机遇推动建议落实。目前没有政策支持或者不能落实的事项,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我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等契机,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省级层面支持,力争尽早推动落实,以扎实有力的工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