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网约车司机危险驾驶行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城市交通出行品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2024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深化协同监管,紧盯交通运输领域的源头监管、综合监管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防范化解网约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坚决纠治网约车危险驾驶行为发生。
一、狠抓源头,精准部署
我省高度重视网约车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工作,立足职能职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强化网约车安全监管,防范化解网约车交通安全风险。一是省安委办下发《贵州省集中整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规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下发《贵州省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重点整治私家车、网约车等安全运营突出问题。二是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持续加强网约车经营企业监管力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针对性加强网约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频繁看手机、开启智能辅助行驶模式等危险行为的整治,通报企业运营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实施联合惩戒。三是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严格加强网约车安全管理和规范化经营的紧急通知》、《网约车安全生产“七个必须”》等文件通知,全面开展驾驶员背景核查,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驾驶员和车辆监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四是相互配合、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平台经济,促进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稳定健康发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省级层面建立了由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其他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贵州省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工作。
二、推动监管,协同打击
目前我省已建成贵州省出租车(网约车)综合监管平台,利用监管平台信息整合、数据采集等功能适时下发全省网约车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督促各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一是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通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定期梳理汇总高频次进出我省高速公路的网约车数据,与出租车(网约车)综合监管平台运营数据进行比对,形成“疑似违规营运网约车”清单,定期将“疑似违规营运网约车”清单分发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疑似违规营运网约车”所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对“疑似违规营运网约车”可能出现的收费站点、路段和时段,布控执法力量开展检查,对违法网约车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二是紧盯网约车换乘、接载客的规律、方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力量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网约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短途客车、六座以上跨区域运营等重点车辆强化路检路查,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发函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运输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三是通过各类主流媒体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网约车司机分心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向机关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推送短信、微信提示,对网约车司机危险驾驶行为积极举报,推动全社会形成安全共治、全民护安的良好环境。四是探索采取无人机巡查、视频卡口和联动显示屏提醒等方式,发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过程中拨打手机、低速行驶等风险驾驶行为,并及时干预提示,目前已在贵阳市中环路进行试点。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交通监控设备视频巡查、视频抓拍,严厉查处驾驶人驾车时拨打手机等重点交通违法。
三、科学研判,综合管控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历年来的监管、治理,网约车经营行为逐步得以规范。一是网约车平台逐步建立健全驾驶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二是基本建立起车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性能检测,确保网约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三是进一步落实网约车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逐步降低风险隐患,尤其是围绕超速、疲劳、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定位装置设备故障等问题隐患开展定期梳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四是确保网约车平台的运行可靠性,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此外,各主流平台为预防抢单带来的安全隐患,均实行了派单制,并采取了连续4小时工作强制下线等措施,以防疲劳驾驶。五是全力防范化解危险驾驶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各地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平台数据共享,深化执法管理模式,对部分司机在驾车途中使用对讲机和微信群聊接单和返单的情形进行研判,科学制定管理措施,提高车辆通行信息数据传输效率,全方位解决驾驶人驾驶途中看手机聊天、驾驶分心等危险驾驶行为的高发。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通过修订《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我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网约车纳入其中,从完善法律法规上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运营,并依据修订的《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系统化的考核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同时,省公安厅将结合工作职责,始终强化全省一盘棋,上下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持续推进网约车精准管理,危险驾驶行为精确打击,确保乘客能够安全便捷乘坐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