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副处级领导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1-07 00:00 来源:  字体:[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进选人任用方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工作健康、科学、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竞争上岗的职位是:局高建营运中心副主任2名和总工程师1名
  三、条件资格
  (一)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所竞争职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坚持工作。

  (二)资格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经历: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高级工程师三年以上;

  4、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受党内(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不满2年的;
  4、近两年内因病累计离岗休息6个月以上的。
  四、选拔范围
  在贵州省公路局系统符合以上条件和资格的干部中选拔。

  五、工作程序
  (一)公告。采取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方式进行公布。
  (二)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填写《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省公路局人事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和省公路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五)民主测评。根据考试成绩(即折算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高低,按每个职位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民主测评对象,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民主测评在所在单位职干部职工中进行,参加竞争上岗者进行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本人简历及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履行参与竞争职位职责的设想及措施,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参会人员填写《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测评票设“是否胜任推荐职位”和“是否同意推荐”两栏,其中,“是否胜任推荐职位”栏分优秀、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四类评价意见。“是否同意推荐”栏分同意和不同意两类评价意见。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测评同意票未达到2/3的或不胜任票达到1/3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根据参加竞争人员的综合成绩得分(总分=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和民主测评情况,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人选向厅局党委报告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法进行。
  (七)讨论决定。省公路局党委召开会议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进行集讨论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后报厅党委研究决定。
  (八)办理任职手续。对厅党委会议通过的拟任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任前公示7天内若无意见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即可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下达任职文件并予以公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7日。
  (二)报名地点:贵阳市瑞金北路101号贵州省公路局人事处。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3.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含报名表照片)。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营运中心竞争上岗工作在厅、局党委领导下由厅、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进行。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等相关规定,厅、局纪检监察室对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如发现拉票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厅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