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4 10:03 来源: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 字体:[     ]

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需对参加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核对象

参加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

三、复核要求

本次资格复核采用将材料上传到指定邮箱的方式。如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具体复核要求如下:

(一)请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有免考或者有增项的情况提供)的彩色复印件上传到邮箱:654642121@qq.com。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四)咨询服务电话:0851-86523533。

四、复核结果

(一)本次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官网,等待领证通知;

(二)本次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将由相关考试机构作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特此通知。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

2024年1月4日         


附件1: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61人).docx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