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1-28 09:46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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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交建设〔2017〕278号

铜仁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铜市交呈〔2017〕190号)及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收悉。根据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7〕1485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本项目起于贵州省松桃县两岔河与重庆市秀山县交界的代家坪,经石梁、木黄、合水、峨岭,止于印江县郎溪镇郎溪枢纽互通,接已建国家高速公路网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路线全长52.868公里。

全线在石梁、木黄、合水、印江东(工可批复为鹅岭)、朗溪(枢纽)设置5处互通式立交,预留新民、新场互通立交建设条件。另建互通立交连接线1.755公里,其中,石梁互通连接线0.28公里,木黄互通连接线0.075公里,合水互通连接线0.65公里,印江东互通连接线0.75公里。

(二)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石梁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木黄互通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合水互通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印江东互通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方法手段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下阶段对岩溶、崩塌、软土、煤系地层等不良地质路段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重点查明不良地质影响范围,分析其对工程施工及运营安全的影响,完善工程处治方案。加强高边坡工点的地质勘察,增加地质勘探点及土工试验,核实各项物理力学参数,加强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二)项目沿线岩溶较发育,下一步应加强桥位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重点查明桥位地层力学参数、裂隙及岩溶发育程度。位于陡坡的桥梁应补充完善稳定性评价,为桥梁基础设计提供可靠依据。沿河谷布线路段采用桥梁跨越河流、既有道路,应评价桥梁建设对河流阻水、既有道路影响,河床软土、卵石层较厚,应评价其对桥梁桩基成孔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要求。

(三)下阶段应加强隧道的地质勘察和分析工作,探明隧道纵横断面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不良地质情况,合理划分围岩级别,进一步采用综合勘探、测试手段。重点查明锁口岩隧道、木黄一号隧道、张家寨隧道等水文地质条件,下阶段应有突水、涌泥及对附近居民饮用水源影响的应急预案。张家寨隧道等穿越煤系地层,下阶段应加强煤系地层勘察并做好瓦斯采样试验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瓦斯隧道设计技术指南》及相关规范做好瓦斯等级划分及工程措施,确保施工期安全。

(四)工程地质勘察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设计与工程地质勘察有效结合,紧密衔接。

三、路线

(一)本项目起于贵州省松桃县两岔河与重庆市秀山县交界的代家坪,经石梁、木黄、合水、峨岭,止于印江县郎溪镇郎溪枢纽互通。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合理,符合本项目核准批复要求。

(二)初步设计根据工可推荐的路线走廊带,综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城镇规划以及运营安全和工程规模等因素,对6段路线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其中2个路段为同深度比较),比选路段占推荐线总长的96.81%(其中论证路段占推荐线总长的56.28%,同深度比较路段占推荐线总长的40.53%)。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

(三)初步设计路线平纵面设计总体基本合理。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求,对路线组合进行细化设计,减少高填深挖,优化土石方调配,减少弃方,合理控制工程数量。在保证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同时,贯彻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设计原则。

1.应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加强路、桥、隧工程方案的综合比选,合理控制桥隧比例及工程规模。

2.K13+700~K13+500、K22+000~K23+600、K32+400~K33+200等路段路线傍冲沟布线,设置桥梁较多,桥梁下部与河道干扰较大,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组合,加强改移河道等设计,减少桥梁比例。

3.K4+100~K5+200、K15+000~K16+600、K34+700~K35+100、K40+200~K43+200等路段路线傍山、斜坡陡峭,K30+200~K30+700、K33+100~K33+400等路段顺河道布线,下阶段应结合地形优化平纵面设计,合理采用路基横断面型式,减少桥隧比例,降低工程规模。

4.岩上隧道平面设计为连拱隧道、纵面坡度偏大,下阶段应优化隧道平纵面设计,改为分离式隧道并减缓坡度。

5.部分路段如K4+430~K5+320、K40+040~K40+942等连续纵坡路段缓和坡度偏大,K14+397、K23+055等凹形竖曲线位于桥梁上,应进一步优化总体及路线设计。

6.下阶段应根据安全性评价结果,合理确定超高值,强化交通安全设计,确保运营期间的行车安全。

7.木黄、印江东、郎溪枢纽等互通距离隧道洞口较近,下阶段应加强交通安全等设计,保证运营期间的行车安全。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组成及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二)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查明岩溶、崩塌、软土、煤系地层等不良地质体和特殊性岩土具体分布范围,对工程影响程度,采取合理可行的处治设计方案。

(三)路基边坡防护设计基本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查明边坡的岩土结构和地质构造,优化边坡防护工程设计。

(四)项目土石方量偏大,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和边坡坡率,尽量平衡项目土石方,优化弃土场设计,建造绿色公路。

(五)原则同意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主线沥青路面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C)+ 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

同意互通立交匝道和桥面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隧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复合式路面。

下阶段应根据沿线气候、材料特征、交通量、车型比例、纵断面特点及交通量增长率等情况,结合各结构层混合料及试验结果进一步优化全线路面结构方案。

(六)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排水设计方案中应加强中央分隔带、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排水沟、边沟、截水沟设计方案的选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采用经济合理的断面尺寸为原则。边沟的断面尺寸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暴雨径流量和频率标准通过计算确定,并加强路基地下排水设计。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设置桥梁15025.6米/43座,其中,无特大桥,大桥14638.1米/38座,中桥387.5米/5座。设置涵洞76道(其中通道涵35道)。全线桥型方案及涵洞的布置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应结合路线优化、路基土石方情况适当降低桥梁规模。部分填土不高、汇水面积不大的桥梁应按路基和桥梁方案进行充分比较后择优选用。

(三)应加强桥梁标准化设计。标准跨径桥梁上部结构应综合考虑结构安全、耐久、经济、施工方便等多种因素进行选择。相邻桥梁跨径应尽量统一,以便于预制场地布置,节约预制设备投入。

(四)下阶段应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合地形、地质、路线平纵面、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墩台位置、桥台型式、桥墩尺寸和基础形式,合理设置系梁,优化结构设计,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五)对变宽的互通桥梁,应将异形段单独分联,采用单箱多室的现浇混凝土整体箱梁作为上部结构形式。

(六)注意调整桥跨的分联长度,以优化结构内力。对于较高的匝道桥圆柱墩,应充分考虑杆件长细比对于稳定性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合理的结构措施。

(七)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优化桥涵、通道设计,充分留足净宽、净空。

六、隧道

(一)全线设置隧道11583.931米/8座,其中,特长隧道3900.5米/1座,长隧道5562.181米/3座,中隧道1524.75米/2座,短隧道596.5米/2座。隧址选择及平纵面布置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全线隧道布置及结构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应根据地形和详勘地质资料进一步优化隧道平、纵面布置,合理确定隧道轴线、洞口位置及洞门型式,优化隧道结构型式及衬砌支护参数,完善衬砌和防排水设计,确保隧道施工、运营的安全。

(三)下阶段应加强隧道地质的勘察和分析工作,探明隧道纵、横断面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不良地质情况,合理划分围岩级别,进一步优化隧道平、纵面线形,合理确定隧道轴线、洞口位置及洞门型式,优化隧道结构型式及衬砌支护参数,确保隧道施工、运营安全,并节省工程投资。

(四)对位于岩溶发育地段的隧道,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完善突泥突水防治措施。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重点查明灰岩与页岩交界面,避免隧道轴线位于岩性交界面。

(五)沿线植被较好、风景优美,景观要求较高,应加强隧道洞口景观绿化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设计。

(六)隧道入口请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安全设施优化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208号)做好安全设计。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隧道的照明、消防、通信、监控、救援系统的设计方案,确保隧道的运营安全,并尽可能节约能源。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人行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立交选型和技术指标应用基本恰当。

(二)原则同意石梁互通采用单喇叭方案。

(三)原则同意木黄互通采用迂回式半定向型方案。

(四)原则同意合水互通采用单喇叭方案。

(五)原则同意印江东互通采用单喇叭互通方案。

(六)原则同意朗溪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杭瑞高速朗溪落地互通改造为高接高枢纽互通方案。

(七)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各互通式立交平纵面线形进行优化,以提高互通式立交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全线安全、服务、管理设施和通信、收费、监控及隧道机电系统的设计方案。

(二)同意全线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石梁、木黄、合水、印江东匝道收费站4处,在印江东设置管理分中心1处,设置木黄、印江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与印江东收费站合建),交警中队1处(与印江东收费站合建),路政大队1处(与木黄收费站合建)。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设施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90号)的要求执行。

(三)同意全线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诱导设施、防落物网等交通安全设施。下阶段应加强对急弯、雾区、构造物密集、出入口密集等危险路段安全设施的针对性设计,确保行车安全。中分带开口活动护栏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27号)的要求设置,隧道反光环应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高速公路隧道内全面增设反光环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78号)要求设置。

(四)应对高边坡、桥梁路段,尤其是桥隧相连的桥梁路段、临崖路段、下坡及小半径弯道路段的外侧加强被动防护,提高护栏防护等级,确保行车安全。

(五)原则同意在本路段设置印江东监控分中心,监控系统接入铜仁路网中心并接入省中心。监控系统采用数字高清技术,进一步加强长大下坡、急弯等特殊路段及隧道横洞的监控覆盖。

(六)收费方式应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规范》的规定。每个收费站应至少设置2个(1入1出)ETC车道,主线收费站ETC车道原则上不少于2入2出。计重收费车道统一采用整车式计重设备。应进一步完善收费应急备用链路设计方案。

(七)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信管道设计数量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138号)要求。下阶段应补充完善与相邻高速公路通信联网的相关设计。

(八)原则同意隧道设置完善的通风、照明、供电、监控等机电附属设施,根据隧道分类细化消防设计方案,建议补充火灾情况下的防灾救援和监控、通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隧道监控、供电、照明设置方案,保证隧道运营安全,合理节能。

(九)进一步完善外场机电设备的防雷接地设计,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等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防雷设计。

(十)核定全线房屋建筑总面积4105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57.8亩。

九、环境保护

(一)本项目初步设计结合沿线的环境现状,提出的环境保护设计与景观设计原则正确,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恰当。原则同意全线环境保护设计及绿化景观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中,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贯彻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把环评、水保要求的相关措施具体落实到设计中,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

(三)应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的分布情况,结合噪声预测值确定声屏障设置的位置,设置的长度、高度,补充设计依据。

(四)全线景观绿化应结合沿线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环境特色和旅游名胜等调查工作,统筹规划,充分推介或展现项目沿线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景名胜区。

(五)弃土场处理设计应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的设计,注重植被的恢复,明确选用的苗木品种。

(六)施工便道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特殊施工便道应进行专项设计。

十、设计概算

本项目设计概算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

(一)核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5,420,229,628元。

(二)核定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134,148,784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1,993,934元。

总概算核定为7,396,030,278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94,013,686元,不含压覆矿赔偿费)。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截止目前,因本项目涉及压覆矿赔偿费尚未与产权人商定,赔偿费用暂不列入本次批复概算,待与压覆矿产权所属人协商一致后,依据签署的《压覆矿赔偿协议》,据实调整概算。

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法人为贵州中建秀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孔博,机构负责人为曹玉林,技术负责人为牛凤松,财务负责人为何怡,安全负责人为岳旭然,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钟芸琦,合同计划部门负责人为兰勇,技术部门负责人为周寒,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为郑廷财。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铜仁市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文件》组织监理工作。

请你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与相关的城镇建设规划、水利、环保、文物、林业、管线、电力电信及其它建筑设施的主管部门签定责任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与沿线环保和水保部门充分协调,深化环保、水保工程设计,保护沿线自然生态环境。

请你局督促项目公司组织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按本批复要求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你局审查批复,审查意见及本批复执行情况报厅备案。施工图设计阶段要认真落实标准化施工的要求,并落实到设计文件中;做好农灌、通道、天桥设置的设计,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防止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若发生设计变更,必须按《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建设管理手册》(20170710版)6.3.3条的要求严格执行,先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开展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经审批才能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实施的设计变更不补办手续,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请你局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贯彻落实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以及创建“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年。


附件: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

278黔交建设[2017]278号关于秀山(黔渝界)至印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28日



抄送: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