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农村“组组通”硬化路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聚焦“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突出问题,落实“确权到村、管养归县、省市县资金统拨到管养终端”工作要求,构建职责清晰、机制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管理养护体系,推动“组组通”硬化路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工作重点。共涵盖4个方面14项具体任务: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养护责任体系。构建“省级统筹、市级监督,县级主责、乡村协助”的分级管养责任体系。省级层面,明确三厅职责分工,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指导市县开展管养工作。市级层面,承接省级部署,完善本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与资金保障,推动县级工作落地见效。县级层面,落实管养主体责任,细化实施办法、统筹养护计划与资金监管,具体负责养护工程、日常维修的组织实施,指导乡村两级开展日常保养工作。乡村层面,具体协助县级开展日常保养,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强化养护工作全过程管理。科学划分日常养护(含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和养护工程(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等)两类作业类别;规范养护工程实施流程,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优化日常保养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长周期养护模式,鼓励吸纳沿线群众参与日常保养,实现群众共治共享。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强调了养护资金筹集标准。规范资金分配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加大对专业性养护的支持力度,明确省市两级资金全额用于专业性养护(养护工程、日常维修),县级资金用于日常保养。规范资金拨付和组织模式,提供专业性养护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分离实施两种组织模式,可确保省、市两级资金直接支付至养护企业,县级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至养护实施单位或个人。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资金到位与项目安排挂钩的“严考核、重实效”工作机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及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路产路权。要求县级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本地区路产路权占用、损坏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认定与追究方式,指导乡村定期巡查、制止非法占用行为;鼓励依托道路资源发展“路衍经济”,推动“组组通”硬化路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融合,实现“以路促产、以产养路”。
二是保障措施。提出完善配套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等3项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