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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高管处处机关组织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8-23 15:32 作者:jxjk00008 来源: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字号: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2017年8月23日,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处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学习会上,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党委书记彭杰逐条逐句对《规定》内容进行领学,学习了《规定》公务活动的范畴、适用对象、施行时间及处罚依据,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彭杰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加强自身约束,增强红线意识,杜绝铺张浪费,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二是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好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三是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开展,党员干部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全体职工相互监督,防止产生“吃喝风”、滋生腐败,保持风清气正良好精神风貌,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学习现场

赵贤坤/文 谭玉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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