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这次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2004年全省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交通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交通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在前两年开展反腐倡廉的基础上,2004年,厅党组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从我做起,拒绝腐败”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教育活动从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教育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个主题”,即:为民、务实、清廉;抓住“两个重点”,即:教育对象的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等重要岗位人员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抓好“三个阶段”,即:学习提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建制阶段;坚持“四个结合”,即:教育的方法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重视思想提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搞好教育活动与完成好业务工作相结合。
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和单位对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把教育活动纳入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厅党组书记、厅长彭伯元同志亲自作教育动员报告。厅多次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进行督促,先后到8个市(州、地)的29个交通主管部门和36个基层局、段、所、站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仅厅就编发《纪检监察信息》19期,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这次教育活动规模大、时间长、教育覆盖面宽,联系实际紧密。据统计,全省交通系统参加教育活动的职工有24137人,占职工总数的96%;内部查找问题861个,个人主动交待问题有45人,上缴违纪金额13.32万元;处理举报和积案326件;制定整改措施843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58个。
通过这次教育活动,大家普遍感到,在全省交通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有现实针对性,而且对于加强交通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少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这次活动收获不小,思想受教育,认识有提高,纪律有加强,工作有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接受监督意识、拒腐防变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交通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抓廉政就要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省交通系统,不但已经形成共识,而且得到落实。在去年初召开的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把廉政建设纳入交通工作业务目标,厅长彭伯元同志与各地交通局、厅直各单位、高总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接着又在全省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分别与所属单位签订了责任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个有责任,人人抓落实。各单位根据厅党组细化分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再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为了进一步落实好责任制,厅党组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加强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检查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厅制定了《贵州省交通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厅结合目标考核,对厅直贵阳地区各单位进行了量化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从交通的实际出发,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作为从政修德的重要内容,经常讲、认真想、努力做。厅党组针对交通系统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通知》,从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发后,各单位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组织大讨论、进行知识竞赛等方式,掀起学条例、讲自律的热潮。厅举办了两期厅直贵阳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处级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请专家讲条例,自己谈体会,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各单位积极响应省纪委号召,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厅直贵阳地区就有2784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并分别组织了党员干部和科级干部学习两个《条例》的培训班。各级领导班子除抓好经常性的廉洁自律工作外,还特别注意通过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向党交心,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从厅党组成员做起,没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等活动,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仅厅直贵阳地区单位就有6人上缴了拒收不掉的礼金共计28500元。收送礼金的现象得到较好遏制。
(四)以治理公路“三乱”为重点的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社会十分关注,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指示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领导同志亲自讲话提要求、作部署,地方政府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常抓不懈。我厅认真履行治理公路“三乱”的牵头任务,与省纠风办、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为重点,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依据文件精神,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巩固治理成果。对符合国家规定的143个收费站重新办理了审批手续,撤除了16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站。对未明确收费年限的73个收费站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省政府批准,明确了收费年限。对情况不清的7个收费站,省政府明确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后,对贷款已基本还清的4个收费站拟进行撤除,对尚未还清贷款的3个收费站拟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对公路“三乱”问题严肃查处,共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8个,有5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去年底,国家“两部一办”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暗访检查。省政府极为重视,对检查组提出的18个问题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派纠风办、交通厅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深入有关地县督促落实,指派省纠风办、省交通厅负责同志代表省政府赴京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今年2月初,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两部一办”公布我省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交通部门有关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倍加珍惜。
在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同时,各级交通部门和单位还注意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交通新形象。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在全省运管行业和高管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整顿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省运管局、高管局,把行风整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扎实整改,建章立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廉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各级交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1号通报,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廉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更大精力,采取更有效措施,开拓思想,创新方法,紧紧抓住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制定了一批针对性、约束性、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寻求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严格规范评标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不廉洁行为和腐败问题。高总司反复研究,总结比较,逐步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省公路局和各地交通局结合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少、造价低、任务紧的实际,积极探索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办法,千方百计堵塞漏洞,预防问题发生。
为加强廉政工作领导和监督力度,厅成立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04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点》。厅组织4个检查组,由4位厅领导带队对全省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重点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目办、驻监办、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签定《廉政承诺书》,设置“廉政责任公告牌”,制定了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厅派驻的纪检监察组与各项目办党总支紧密配合,加强对参建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继续与检察机关一道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举办知识竞赛,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了对各项目参建单位的廉政教育,推动了重点公路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交通部门把廉政要求寓于管理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对省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整改。对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施工企业严肃处理,有的给予警告通报。对少数项目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加以规范。值得一提的是,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责任感普遍增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作风,坚持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或重点抽查,注意从工程质量检测方面发现和堵塞廉政漏洞。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水运、场站等建设中的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收到了较好效果。
另外,各单位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厅收到和上级转来的信访举报173件(不含重复件),其中由厅初核或督促初核的有52件,占举报总数的33.2%,全部办理完毕。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有关单位对厅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及时反馈。
总之,过去的一年,全省交通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兴求真务求之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交通建设,抓管理,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交通系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是坚决的,广大干部职工的主流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措施是积极有效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交通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有的单位制度有漏洞,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有的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不规范、不透明,有的执法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二、2005年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任务
2005年,我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坚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展示廉政交通新形象,为促进交通跨越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
继续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要认真落实交通部的各项有关规定,落实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9项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积极探索并提倡无标底招标,严格资格预审,减少评标人为因素,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工程设备、材料物资和其它基建项目应当依法招投标。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虚列计价单或者提高单价。加强建设资金监控,不得挤占、挪用,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要提高工程分包的透明度,不得指定分包或分割工程。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意见》等各项交通建设管理制度。继续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三介入”、“三同步”和“四双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和项目法人制度;继续坚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制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继续坚持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创建活动。推行廉政档案和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凡是因制度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的,要按照有关条款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完善制度,使各项活动和行为有章可循。
推行阳光工程。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和利用兄弟省份取得的先进经验,如广东开阳高速公路和江苏润扬长江大桥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工作经验。另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推广我们自身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我们自己的优质廉政工程项目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多出精品,要将镇宁至胜境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作为重点,省监察厅、交通厅、高总司成立了镇胜公路建设廉政工作协调小组,各方配合,全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合力打造“优质路、廉洁路”。
要积极推行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建立临时党组织的做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政治领导,加强对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今年以至今后几年,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繁重,厅正在拟定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和资金监管。要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要跟踪监督,保证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在公路建设上。
(二)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近年来,我厅一直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收送礼金、大吃大喝、跑官要官、借机敛财等方面的现象大为减少,风气一年比一年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中央和省里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第一,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第二,“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第三,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私利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开除党籍。第五,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或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五严禁”规定,严禁利用职权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严禁利用职权干预或插手交通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交通建设资金为个人谋取私利;严禁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在交通工程和行业管理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此外,还要继续做好清理纠正党政机关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工作,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认真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作为今年全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二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交通的实际,严肃对待。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广泛深入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找准问题,了解群众对交通部门有哪些反映,要求解决哪些突出问题,然后逐一研究解决。条件不具备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工作。要以同基层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执法队伍及服务“窗口”为重点,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从人的素质抓起,从管理抓起,从制度抓起,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加强管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注重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切实解决执法不公、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基层、刁难群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办事不透明,暗箱操作的问题,切实解决效率低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差的问题。在开展各项交通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处理好“三农”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搞非法集资和强行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努力成为让党放心,使人民满意的交通部门。
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虽然实现了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但思想不能松,力度不能减,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治理公路“三乱”,交通部门要带头,主动抓好工作,积极探索预防和遏制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的巩固。要继续巩固和扩大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成果,严格执行“五不准”要求,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加强督查,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处理好治理车辆超载超限与治理公路“三乱”的关系,把纠风工作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治理超载超限运输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办案件是惩处和震慑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手段。要继续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物资设备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行贿受贿、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支持或伙同亲友非法敛败的案件。严肃查处执法人员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等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在工程建设中做到“四个严格规范和四个坚决查处”,即: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严格规范工程分包,坚决查处业主指定分包、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的行为;严格规范工程变更,坚决查处借工程变更以权谋私或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严格规范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坚决查处指定供应商个人从中谋私利的行为。更有效地遏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权钱交易行为。
通过查案,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可根据犯错误的不同程度,适当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
要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倡并鼓励实名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认真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干部大胆创新,放手工作。
(五)积极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建设,完善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透明度。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全面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交通系统各单位,都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从机关做起,全面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避免随意性。不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监督渠道,扩大基层民主,使群众充分行使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要正确处理好几个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充分认识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党中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刻总结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交通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主要的原因和教训是:对干部的教育还不够,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一些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存在漏洞,监督制约乏力等,再加之一些人长期不注重世界观改造,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经不起各种诱惑,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最终跌入腐败的泥坑。
当前,我们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纲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省里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我们将按照省委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交通建设发展的总格局中,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全省交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切实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使之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全省交通工作和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紧紧围绕交通发展和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善于抓结合,搞融合。找准并抓住交通工作廉政工作的结合点,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合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不搞“两张皮”,不搞单打一,学会两手抓,在交通工作中体现廉政工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把各级领导干部及管钱管物管工程等重要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作为重点,把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以及履行廉政合同的情况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基建、质监等监督部门,要把廉政监督作为重要职责,既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能,又做好廉政监督,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交通系统内部各监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重要情况及时沟通。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究,明确责任和措施,及时制止。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经有关部门批准,厅机关增设审计处,尽快配备力量,开展工作。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是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交通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部门各负其责的作用。要在抓指导、抓组织、抓督促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