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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报》2011年7月21日 贵阳市出租车改革发展专版

发布日期:2011-07-22 10:14 作者:吉廉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增加出租车运力   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访贵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孙林
 
 
标准化的服务
对查处的报废车进行销毁
 
    本报记者李黔刚  通讯员徐杨
 
  到2011年年底,贵阳市将陆续新增1050辆出租汽车。2010年12月30日,首批600辆“宝来”出租汽车已投入运营,为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赢得社会的赞誉。
 
  然而,贵阳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增加如此多的出租车,这样会不会造成运力的浪费,这些车又是如何进行管理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到了贵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孙林。
 
  记者:增加1000多辆出租车,贵阳市的出租车拥有量将超过4000辆,这样会不会造成出租汽车运力的浪费?
 
  孙林: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出租汽车运力不足,市民乘车不便。随着贵阳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日益显露出租汽车运力不足的矛盾,老百姓希望尽快增加出租汽车运力,满足出行需求。按照目前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250万人、3019辆出租汽车计算,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仅为12.07辆,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贵阳市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应以20辆为宜(昆明24辆、成都21辆、重庆17辆、上海32辆、天津33辆、合肥29辆、石家庄28辆、广州18辆)。由于贵阳市出租汽车运力不足,造成市民乘车不便,要求尽快增加出租汽车运力的呼声较为强烈。
 
  城市规模扩大,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贵阳市金阳新区建设步伐加快,客车站由市中心区整体搬迁至金阳新区,北京西路、机场路、甲秀南路、水东路、黔灵山路“5路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北二环、东二环、北京东路、甲秀北(中)路等交通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乌当、花溪、小河、白云区成为中心城区。同时,贵阳市积极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增加运力以适应贵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
 
  遏制非法客运,保障市民乘车安全。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使得市民的出行需求日益增加,而出租汽车运力不足、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却给非法客运“黑车”以可乘之机。非法客运“黑车”的出现,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合法经营者利益,危及到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同时,市民选择乘坐非法客运“黑车”还存在着交通、治安等不安全隐患(已发生多起乘客被“黑车”驾驶员抢劫的案件)和服务质量差、高收费、物品遗失投诉无门的情况,增加出租汽车运力以遏制非法客运,保障市民乘车安全和权益。
 
  有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撑。根据《贵阳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1996年—2010年)》,至2010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将发展至4000—5000辆的规模。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从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出发,合理确定本地区出租汽车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因此,根据调研情况和贵阳市实际,贵阳市在今年要增加大约1000辆出租汽车的运力。
 
  记者:贵阳市将采取怎样的方式管理这些出租汽车,从而保证贵阳市出租车市场的良好秩序?
 
  孙林:此次增加出租汽车运力,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不再采取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向个体经营者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推行国内绝大多数城市采用的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出租汽车客运公司化管理。我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将新增1050辆出租汽车(分为3组,1组350辆)经营权出让工作委托给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经学习借鉴制定出让程序和方法、评标办法、考评分值和要求,实地考察和资格审查、抽取专家举行评审、公开陈述及答辩、综合评分结果公示,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确认等程序,在市监察局全程监督下,历时两个多月时间,顺利圆满完成了贵阳市中心城区新增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工作。报名参与竞标的19家企业,最终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家企业中标,分获35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同时,这种方式也改变贵阳市出租汽车多年以来个体化经营性质,管理部门管理工作量大、难度大、收效不佳,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差的现状。
 
在改革中嬗变
——贵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纪实
 
义务接送高考考生
准时进行保洁
交通运输部门举行运力听证会
新投入运营的出租车成为贵阳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近年来,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经济增长、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发展了20余年的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而言,2010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之所以不平凡,是贵阳针对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和规范之举——下调出租汽车起步价、增加出租汽车运力、实行公司化管理、实施多项规范化管理举措、严厉打击市场非法客运……每一项工作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贵阳市交通运输部门勇担重任,大胆改革,规范管理,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市民的赞誉。
 
 下调起步价
 顺民意惠民生

  
  从1998年至今,贵阳市出租汽车10元起步价已实行了10余年的时间。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人均收入不高的城市来说,“打的”价格无疑是高了。不仅本地市民有这种认识,就连到贵阳旅游的许多外地游客、来宾也对此认同。民意调查显示,71.93%的市民要求降低出租汽车起步价。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了切实降低贵阳市出租汽车起步价,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市客管局组织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代表,积极配合物价部门认真做好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在获取详实数据资料、仔细分析、征求经营者意见、媒体广泛宣传广纳民意、反复修改和遴选调价方案、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贵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出租汽车经营权费每年每车让利1万元,2010年11月1日起,贵阳市出租汽车起步价由10元降低为8元的重大决策。实施前,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客管局还连续召开多次经营者和驾驶员代表座谈会,进一步进行沟通交流,统一思想,协调解决降低起步价下调驾驶员承包费事宜(汽油车日台班费由360元下调为310元,柴油车日台班费由400元下调为350元,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310元和350元的上限)。由于各个环节工作扎实,宣传到位,降低出租汽车起步价得到了绝大多数经营者和驾驶员的理解支持,并顺利实施。有媒体评价贵阳市降低出租汽车起步价工作:顺应民意、惠及民生;起步价降2元,突破“听证必涨价”怪圈;贵阳市“领跑”西部省会城市12年的出租汽车高起步价宣告终结。
  
增加出租车运力
 为行业注入活力
 
 
  随着贵阳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日益显露出租汽车运力不足的矛盾,老百姓希望尽快增加出租汽车运力,满足出行需求。贵阳市政府成立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局等多个部门参与。针对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缺乏公司化管理、服务质量不佳的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市客管局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考察调研,拟订了新增运力工作方案。随后,贵阳市召开了新增运力听证会,获全票通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将新增1050辆出租汽车(分为3组,1组350辆)经营权出让工作委托给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竞标的19家企业,最终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家企业中标,分获35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2010年12月30日,首批600辆“宝来”出租汽车投入运营,为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赢得社会的赞誉。
 
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助企业做大做强
 
  贵阳市坚持公司化和规模化的行业发展方向,大力推行出租汽车行业公司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规,对现有在营出租车进行公车公营改造。允许成立新的出租车公司,新成立的公司所有出租车必须实行公车公营。公司对在营出租车实行公车公营改造的,市政府每年度按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30%给予奖励;参与新增运力招投标时,按公车公营的出租车辆数量予以加分。鼓励公司以收购在营出租车残值或者在现有经营者自行处置车辆并退出市场后,由公司全资购买新车等形式实行公司化改造,改变在营出租车产权归属,实现权证统一,实行公司化经营。公司化改造过程中,对出租车收购价格存在争议的,可由双方申请价格认证部门裁定。完成出租车公司化改造的经营者,可以选择承包、租赁等方式继续经营出租车。不愿实行公司化改造的,可以维持现有经营模式。对推行出租车公司化改造的公司,比照实行公车公营的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和鼓励。鼓励现有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重组后的公司必须达到100辆出租车及以上的规模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注册资金,符合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开业条件,方可进入新一轮经营权有偿使用。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企业有章可循
 
  贵阳市不断探索和创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充实和加强行业管理力量,改进和完善管理方式,强化和改善行业服务,发现、研究和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贵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标准,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成本监审制度,加强企业成本和利润监管;根据合理利润水平设定承包指标上限,鼓励骨干企业主动采用既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又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的承包指标;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程序,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出租汽车站点监管,机场、火车站和候客站等重要站点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与站点协管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电话预约和站点候车相结合的营运方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营业票据印制和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过户变更、退离行业相关证件的办理。
 
发挥行业工会和协会作用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把驾驶员充分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同时建立工会与企业间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及时调解劳动纠纷,解决驾驶员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推动行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贵阳市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督促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守规经营,努力为会员单位(个人)提供政策法规、技能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规范出租车管理
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在“三创一办”和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中,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被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到了一个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市客管局积极研究办法措施。一是出台了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安排表(每辆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均公示在出租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处),规定出租汽车不得在高峰时段(17:00—18:30)交接班,凡在17:00—8:30交接班的,一经查实,依法以拒载严肃处理。二是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选客、拒载、宰客、拼客,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卫生差,驾驶员运营中吸烟、接打手机、向车外抛物等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的通告》。凡驾驶员违反的,将受到罚款、客运服务考核记负分、暂扣直至吊销客运资格证的严厉处罚。三是针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卫生问题,从2010年5月份开始将原每半年开展一次的车容车貌检查改为每月一次检查。四是为提高贵阳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卫生水平,提升乘坐的舒适性,2011年4月20日开始,将2400余辆个体出租汽车原使用的皮质座套全部更换为白色布质座套,并实行“两日一换”和“逢脏必换”的管理规定。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促进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
职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同时,贵阳市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质,教育和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营运、安全驾驶、文明服务,杜绝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制度,不断增加中高星级驾驶员数量,评选“红顶灯”优质服务车,开展“的士明星”评比,培育职业化驾驶员队伍。
 
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降低运营风险
 
  贵阳市交通运输部门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探索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研究出台出租汽车驾驶员统一的保险标准。健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制,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定期抄告制度,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企业(经营者)分别依照劳动保障法规和行业管理法规予以处罚;企业除收取承包指标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费用外,不得再向驾驶员收取其他任何管理和服务费用;杜绝采用一次性买断、高额承包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运营风险;妥善处理涉及驾驶员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帮助解决停车、如厕、就餐等实际困难。
 
打击非法营运
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
 
  非法客运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对此,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贵阳市打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建了由市相关部门20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打击“黑车”专业执法队伍。采取在市区设点检查、巡逻跟踪流动打击等方式,持续保持打击非法客运的高压态势。2010年,共查扣非法客运“黑车”2300余辆,销毁“三无”“黑车”129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目前,贵阳市相关部门正加快对城市客运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立法工作,将借鉴一些城市的经验,采取吊销驾驶人执照及车辆相关牌证、没收车辆等做法加大对非法客运的威慑和处罚力度。市相关部门将进行长效管理,以长期、有效地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此外,该局采取增加运力与打击“黑车”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中心城区“黑的士”,坚决拔除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及机场、车站、码头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地区的“黑车”踞点,严惩从事非法营运团伙的组织者和暴力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加快推进出租汽车专用候客站点建设,完善监控手段和措施。规范营运车辆报废、更新和补证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克隆车”流入。加大出租汽车计量设备非法改装窝点的查处力度,加强计量设备维修、生产、销售、强检、报废环节的执法检查。
 
提高装备科技水平
行业形象焕然一新
 
  贵阳市完善出租汽车运营调度系统,有序安装GPS车载智能终端设施;加快计价器技术改造,研究推行电子标签,提升计价器技术性能;加快车辆更新,新增车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制定并执行符合“三创一办”指标体系的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型行业标准,规范出租汽车车身、车厢内广告设置。
 
建立信息传递机制
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
 
  贵阳市加快建立管理部门与服务主体间的信息传递机制,畅通驾驶员诉求渠道。出租汽车经营者是维护稳定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做好与驾驶员的沟通、协商工作,及时处理驾驶员在营运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通过合法方式和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意见和建议。对利用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为手段,恶意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属出租汽车经营者责任的,探索实行核减其经营权指标,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等措施;属出租汽车驾驶员个人所为的,应取消其职业资格并限制其今后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与服务,对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图由贵阳市运管处贵阳市客管局提供
 
来源:《中国交通报》2011年7月21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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