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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申报有关事宜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5-06-19 10:49 作者: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字号: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评审范围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省交通运输厅组建2025年度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和安全工程类道路运输安全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开展评审(见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中,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只评审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范围为省直企事业单位和不具备开评条件市(州)的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依据

2025年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28号)。

三、申报程序

1.创建账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可访问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或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

2.线上申报。7月1日至7月27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完成的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7月28日8:00至8月1日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7月28日至8月1日申报高峰期,建议选择“预约申报”。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见附件2,申报相关流程见附件3。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报错误、学术论文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4.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推荐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以撤回修改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本单位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5.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时间8月2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准确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6.评审费收取。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贵州省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50元、高级职称评审费为350元。省交通运输厅职称评审机构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后将收到省财政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高级评审委员会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3:59。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人如选择论文作为学术成果,须在送评的发表论文中选择1篇指定查重论文,由评审单位在“中国知网”上统一进行查重,查重检测范围为“中国知网”收录的所有文献资源,检测截止时间为该论文被期刊收录的时间。指定查重论文word格式电子版须与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完全一致,并命名为“姓名-申报职称级别-指定查重论文-论文标题”,及该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的PDF扫描件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学术成果”模块。

(二)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实行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提交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论文、著作、译著、技术手册、培训教材、专项报告等作为代表性学术成果,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符合送评条件的,由评审单位将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送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盲评,盲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代表性学术成果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专业-标题”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学术成果”模块。

(三)其他本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 系 人:赵  楠、邵  辉

联系电话:0851—85992697、0851—85992001。


附件:1.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分类表(2025年制)

        2.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

        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审流程图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分类表(2025年制).docx

附件2  贵州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doc

附件3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审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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