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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5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17:04 作者: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建养处 字号:    

黔交建设〔2026〕2号


厅相关处室,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贵州省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在黔公路水运建设养护项目业主单位、营运管理单位、从业单位:

为维护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规范从业单位的市场行为,进一步做好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我省2025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一)省公路局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具体由省公路局项目处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养路处负责公路养护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组织实施监理相关信用评价及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2025年度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前期印发的《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指引(2025年)》(附件1)开展;监理信用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规定开展;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信用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交水发〔2014〕113号)规定开展。

(二)202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公路养护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其他信用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由实施主体另行通知。

(三)本次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暂不开展,待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明确后由省交通执法监督局质监支队组织实施。

(四)鉴于本年度信用评价方式、范围均发生较大变化,为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厅拟于2026年1月14日下午15:00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培训,请各单位具体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业务骨干按时参加,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年度信用评价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要明确专人专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过程督导与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在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二)强化工作纪律。信用评价事关从业企业合法权益与行业公平秩序。各评价主体务必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确保评价过程规范、依据充分、结果准确公正。评分裁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事实清楚、标准尺度统一,坚决杜绝随意评满分、高分泛滥等现象。对评价工作中出现的资料迟报、漏报、错报,以及评价工作不严谨、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等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将予以目标考核扣分或进行通报处理,并追究相关评价主体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申诉处理。各实施主体应将经公示的评价结果报厅,公示期间收到申诉、举报的,实施主体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受理情况与评价结果一并报厅。

(四)强化沟通衔接。省公路局、省交通执法监督局质监支队应加强沟通衔接,避免出现同一标段施工企业参与评价而监理企业未参与评价的情况。


附件1: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指引(2025年).zip

附件2:202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安排.rar

附件3:2025年度公路养护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安排.zip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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