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6日
一、设计单位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根据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及咨询审查报告修改后提交的《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改扩建工程(北盘江至贞丰县城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基本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内容基本完整,图表基本清晰,技术指标选用基本合理,设计方案基本可行,投资控制合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同意交付使用。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北盘江至贞丰县城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贞望大桥贞丰岸(K41+800),经沙坪镇、鲁贡镇、盘龙(原珉谷镇地域)、牛坪村(原珉谷镇地域),止于贞丰县城建设路(K117+000)与S309线和S210线交叉处,路线全长
(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
三、路线。
(一)施工图设计起点、主要控制点、终点和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要求,路线总体设计原则把握较好,路线方案基本合理,平纵指标基本恰当,同意路线设计方案。
(二)施工图设计中交通安全设施基本齐全,原则同意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请业主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指导书(一)之交通安全实施》有关要求,完善交安设施设计,便于施工中统一设施风格。
(三)结合历年事故多发隐患点排查资料,有针对性地在改造工程中进行处治,提高公路安全运营水平;对K48+320~K48+530左侧、K48+940~K48+990右侧等危险路段补充设置护栏设施。
四、路基、路面。
(一)同意路基横断面型式、组成设计参数及路基防护、排水和特殊路基设计方案。
1.实施中要加强动态设计,充分利用废弃老路作为路基加宽、紧急停车带或路肩绿化带。
2.加强对原有老路支挡及防护设施调查,合理确定利用方案,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应拆除重建或进行加固,保障公路营运安全。
3.本项目沿线地质生态较差,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爬藤类植物绿化防护。
4本项目共设置爬坡车道三处(桩号为K47+950、K104+900、K109+950),请业主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爬坡车道设计,并同步考虑增设避险车道。
(二)施工图设计路面设计参数取值正确,结构组合合理,同意施工图路面设计方案。
1. K41+800~K58+360、K110+250~K113+700段路面结构组成为6厘米厚AC
2. K58+360~K110+250段及支线K0+000~K1+035路面结构组成为4厘米厚AC
3. K113+700~K117+000段路面结构设计为在原有路面上加铺沥青面层,即路面结构组成为6厘米厚AC
四、桥梁、涵洞。
(一)桥梁总体设计合理,桥型选择、桥孔布设恰当,基本执行了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原则同意桥梁施工图设计。桥梁施工中要注重现场地质情况复核工作,加强动态设计,合理确定桥梁基底高程,确保桥梁安全。
(二)竹山中桥(K42+395)上部结构采用3×
(三)鲁贡中桥(K3+822.5)按原桥利用方案进行设计,原桥上部结构为1×
(四)里怀小桥(K46+320)上部结构采用1×
(五)浪林小桥(K85+200)上部结构采用1×
(六)二九小桥(K91+230)上部结构采用1×
(七)同意纳杠小桥(K103+510)上部结构采用1×
(八)同意新建涵洞220道,所选用的涵洞形式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原则同意涵洞工程施工图设计,进口跌水井要设置人行踏步,涵洞顶部路肩要设置帽石并醒目标识;实施时要结合农灌涵需要增设涵洞,对于地基软弱路段要考虑采用钢波纹管涵洞。
五、路线交叉。
(一)同意路线交叉设计方案。全线共设计平面交叉54处,其中与等级公路相交11处,等外级公路43处,与等级公路形成的平面交叉应逐一进行渠化。
(二)应对平交岔道加宽值和视距进行复核,完善道口桩,加强被交叉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纵坡和视距核查。部分路段平交口位置主线纵坡较大,相邻平交口间距短,施工中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设置限速标志,确保营运安全,被交叉岔道铺筑长度不得短于
六、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要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畅安舒美”公路改造设计理念,因地制宜采用当地物种,通过乔、灌、花、草、藤等完善公路两侧、边坡等绿化和美化设计;要充分利用废弃老路作为路基加宽值、紧急停车带、路肩绿化带及景观设置点。
七、施工组织。
(一)本工程利用老路进行改扩建,下阶段实施中应根据项目特点,按照半幅施工半幅通车、逐段施工逐段成型原则,充分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强化施工保畅措施,完善临时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好施工保畅工作。
(二)要完善路基高边坡、不良地质路段安全施工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运输影响。
八、施工图预算。
(一)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依据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
(二)预算总金额为46812.9299万元(详见附件),较批复概算金额49096.53万元降低5%,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十、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选择从业单位,本工程由省公路局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要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等手续。
(二)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由贞丰县人民政府负责,请县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征地拆迁费用和配套资金,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无障碍实施。
(三)请你局指导业主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照本批复提出意见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工程变更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和《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的通知》(黔路发〔2013〕84号)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四)业主单位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和安全施工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原材料管理,注重绿化美化和生态保护,加强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精品工程。
(五)工程开工后,每月22日前向省公路局项目管理处报送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附件:S318望谟至贞丰公路(北盘江至贞丰县城段)改扩建
工程预算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