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

贵州省公路局关于 G243湄潭蒋平岩至湄江公路 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20 14:27 作者:省公路局办 来源: 信息中心 字号: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呈请审批G243湄潭县蒋平岩至湄江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请示》(遵市交呈〔2015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43湄潭蒋平岩至湄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431号)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单位遵义市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评审会议纪要及专家咨询审查意见修改后提交的《G243湄潭县蒋平岩至湄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基本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内容基本完整,图表基本清晰,技术指标基本合理,设计方案基本可行,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设计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同意交付使用。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G243湄潭蒋平岩至湄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湄潭县鱼泉镇蒋平岩(原线路桩号K20+015),经鱼泉镇、仙谷山、偏岩塘、官堰、新寨等,止于湄潭县湄江镇迎宾大道与夷洲大道交叉口处,路线全长20.071公里,新建中桥129延米/2座,利用桥梁2座,利用分离式立交1处。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与初步设计批复基本一致。

(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米。其中:K3+440.5K3+880鱼泉镇过境段充分利用现有路幅资源,采用18宽路基;K4+040K4+960段增设观光车道,采用15宽路基;K15+975EPK20+061.254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采用32宽路基(22米行车道+2×5人行道);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有关规定执行,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段还应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施工图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符合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

三、路线。

(一)施工图设计起点、主要控制点和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要求,施工图设计平纵面进行了多处优化,在总体未降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较初步设计减少了工程规模,且平面指标更均匀,纵面更适应地形,同意路线设计方案。

路线K0+500K1+800段与高速公路近距离并行,实施中要积极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接,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手续,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车辆安全。

(二)施工图设计中交通安全设施基本齐全,原则同意安保设施设计。

1.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及《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对全线安保设施进行核查,结合交通事故隐患点调查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并注重收集处置前后图片、处置方案、投资等资料;急弯陡坡路段应以设置钢筋混凝土护栏为主。

2.里程碑、百米桩应按照《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公路交通全设施技术指导书》要求调整设计,波形梁护栏梁板颜色应明确采用湖蓝色(色号:1201 CBCC

3.下陡坡标志应增加平均纵坡及坡长等辅助信息,增加位置标志、预告标志等设施。

四、路基、路面。

(一)同意路基横断面型式、组成设计参数及路基防护、排水和特殊路基设计方案。路基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治原则基本合适,路基、路面排水方案基本适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1.K5+810K6+070K6+663K6+708等沿河段路肩挡土墙洪水位以下应采用片石砼,超过6高的挡土墙应增加砼肋带,以提高路基稳定性。

2.实施中要充分利用废弃老路,不得随意废弃,要根据废弃老路的面积形状、高程差异、功能需求加以分类利用,作为路基加宽带、紧急停车带、停车休息区、养护材料堆放区等。

(二)路面结构设计参数选择适当,方案基本合理,同意路面施工图设计。

K7+100K11+800K18+350K20+061.254段路面结构设计为在原沥青路面基础上加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实施中应加强原路面病害调查与处置工作,确保原路满足设计参数要求;其余路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粘层沥青(不计厚度)+5厘米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厚沥青表面处治下封层+透层沥青(不计厚度+3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厚度62厘米,路面验收弯沉值22.60.01毫米)。

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5厘米厚青石板+3厘米厚水泥砂浆+15厘米厚C20混凝土基层+10厘米厚级配碎石垫层。

五、桥梁、涵洞。

(一)桥梁总体设计合理,桥型选择、桥孔布设恰当,基本执行了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原则同意桥梁施工图设计。本项目部分桥梁采取原桥完全利用,应进一步收齐原桥竣工图及检测评定资料作为前置依据,在施工中要加强原桥病害调查和处治。

(二)鱼泉中桥上部结构采用3×1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桩柱式桥台,桥梁全长54延米,桥梁全宽18。实施期间应加强地质情况复核,合理确定墩台基底标高,确保桥梁结构安全。

(三)仙谷山Ⅲ桥上部结构采用4×1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圆截面桩柱式桥墩,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梁全长75延米,桥梁全宽10。实施期间应加强地质情况复核,合理确定桥基溶洞处置方案,合理确定桥台基底标高,确保桥梁结构安全。

(四)涵洞布置基本合理,能够满足排水要求,所选用的涵洞形式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原则同意涵洞工程施工图设计。实施时涵洞上方路肩要增设涵洞帽石并红白相间标识;跌水井应增设梯步方便养护;为了减少软基路段涵洞地基处置工程量和节约老路改造段涵洞施工周期,建议实施中加强刚波纹管涵洞推广运用。

六、路线交叉。本项目设平面交叉22处,分离式交叉1处,路线交叉设计基本合理,同意路线交叉设计方案。

1.K1+460K4+468K5+494K6+987K11+809K15+804等与等级公路或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平面交叉仅有高程数据图,应逐一进行渠化,要对平交岔道加宽值和视距进行复核,加强被交叉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纵坡和视距核查,支路路面铺装长度不得短于10,并在支路上设置减速带、标志、道口桩等设施。

2.应对利用的K19+320处下穿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建筑界限、安全防护、标志标线等设施进行核查和完善。

七、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一)同意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方案,要强化施工期间的节能环保措施,加强旧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合理选择拌合场位置,避免乱挖乱弃,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

(二)要坚持“绿色交通”发展理念,加强绿化和美化设计,因地制宜采用当地物种,通过乔、灌、花、草、藤等逐段完善公路两侧、边坡、弃土场等绿化和美化设计,结合地形条件完善加水点、公交或便民停靠站(结合紧急停车带)等便民服务设施。

八、施工组织。

(一)要强化施工保畅措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管控,完善临时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好施工保畅工作。

(二)应及时做好高边坡开挖防护措施,特别与高速公路干扰路段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取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后进行施工,避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要加强桥梁施工组织管理,完善基坑开挖、预应力张拉、桥梁架设等专项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监测,确保桥梁施工安全。

九、工程地质。施工图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点布设、所采用的方法及工作量基本适合该项目地形、地质条件特点,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相关要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内容基本齐全,图表绘制符合要求。实施期间应加强桥梁、涵洞、高边坡路段地质情况复核,保障桥涵结构和边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十、市政管网。原则同意兼顾城市道路段市政综合管网设计,施工时应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加强与当地有关规划对接。

十一、“畅安舒美”。本项目沿线旅游发展较快,作为国道改建项目意义重大,应作为“畅安舒美”示范路进行设计和实施。基本同意“畅安舒美”专项设计方案,但应结合部、省有关指导文件精神和工程实际在工程实施中逐步深化和细化。

(一)同意本项目景观分级采用B级。实施中应结合交通运输部“畅安舒美”实施意见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加强动态设计,合理利用废弃老路增加路基宽度或设置绿化等设施。要按照“零浪费”原则充分利用截完取直废弃路幅资源,作为路基加宽、停车带、土路肩绿化带、爬坡车道、养护材料堆放点、路侧苗圃区、宽浅边沟设置区、地方特产售卖点等分类加以利用,实施期间应结合实际放线逐一补充设计。

(二)涵洞帽石建议采用红白相间,便于与水沟防滑块区别;水沟防滑挡块、涵洞帽石、彩色防滑路面等应说明色号。

(三)应结合废弃老路、弃土场或观景需求,按照“花钱少、效果好”的原则设置1-2处观景台或停车休息区。

(四)应充分利用上挡墙、护面墙、停车区、观景台等设施,采用雕塑、文化墙、牌坊等形式,体现湄潭县地域文化、特色资源和公路行业文化。

十二、施工图预算。

(一)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依据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J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J/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J/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J/TB06-03-2007)以及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采用的编制办法、费率正确,定额选用基本合适,材料单价基本合理,工程量录入基本准确。

(二)预算总金额为21978.665万元(详见附件),控制在批复概算26458.89万元以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十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选择从业单位。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3)要求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时完善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由湄潭县人民政府负责,请湄潭县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征地拆迁费用和配套资金,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于201511月全面开工和无障碍实施。

(三)请你局督促设计单位按照本批复提出的意见继续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工程变更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和《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的通知》(黔路发〔201384号)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四)你局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逐步推行标准化施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原材料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施工期间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取()土,加强生态保护,加强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精品工程。

(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结合本项目实际,同意本项目采取改进的传统模式组织实施,建设管理法人为湄潭县交通运输局,项目主要负责人为何宝军(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六)工程开工后,每月22日前向省公路局项目管理处报送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附件:G243湄潭蒋平岩至湄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表

          

 

 

                                       贵州省公路局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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