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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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7 00:00 作者:纪检组 来源: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字号: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相关规定,现就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中承担的重要职责,增强贯彻落实批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党委制定的《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试行)紧密结合,在解决奢侈浪费、强化反腐倡廉方面务求取得实效。

  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的优秀传统,带头遵守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从简安排各种活动,不得借春节之际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具备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

  四、春节临近,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必须从现在抓起,立见成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部门、本系统严格执行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厉查处并予以通报。               

  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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