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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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工作简报(2011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1-04-12 00:00 作者:高莉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第5期
(总第182期)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              2011年4月8日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召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座谈会
 
    为认真落实我厅承担省委、省政府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牵头任务,进一步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努力营造“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公路交通运输环境。2月23日至27日,我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对黔南、黔东南、铜仁、遵义四个地区的部分公路进行明察暗访,共督查高速公路路段5条、收费站3个;国省干道路段7条、治超站点5个、收费站1个、路政服务大厅1个。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省政府纠风办的指导下,4月7日,我厅牵头组织召开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强同志主持,省政府纠风办罗润生主任参加会议并讲话,纠风、公安、林业、农委、交警等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厅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逐一听取了参会单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经验介绍,紧紧围绕省政府纠风办通报的明察暗访情况,积极商讨整改提高和源头防治的措施及办法。
    会上,罗润生主任肯定了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指出了当前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存在的部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紧密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积极从“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坚持标准、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创新制度、规范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监督、严格问责,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七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
    吴强副厅长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牵头部门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责层面,强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坚持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服务交通运输更好更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政府职责和行业责任,尽快制定明察暗访问题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建章立制,着力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继续完善并坚持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撤设站点、服务窗口、行政执法等重要关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站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基层窗口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针对当前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难度大、阻力大、压力大等问题,分析了当前影响治超工作环境的内、外因素,并就超限运输源头治理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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