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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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工作简报(2011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作者:高莉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第3期
(总第180期)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             2011年3月21日
 
省交通运输厅向大思、思遵、六镇三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及时启动并切实抓好新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工作,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办法》,近期我厅分别向大兴至思南、思南至遵义、六枝至镇宁三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派驻了纪检监察组。为确保新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能较快适应工作,我厅结合当前厅派驻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人员调配紧张的实际情况,采取请地区纪检监察部门推荐人选、厅考察聘用的方式,进一步拓宽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选聘渠道,并通过“以老带新”方式对新聘人员开展工作进行帮助指导。此次派驻三个项目的6位同志有4位来自地区纪检监察部门推荐、1位来自交通运输系统下属企业、1位来自厅派驻其它项目纪检监察组,全部都是政治素质好、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原则性和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的退休同志。
    3月16日至19日,副厅长吴强同志和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刘艳同志在省公路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将厅派驻大思、思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组送往项目办开展工作,并分别在两个项目召开了由项目办、总监办管理人员参加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其中思遵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
    会上,吴强副厅长肯定了大思、思遵两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当前的工程进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重从教育、服务、监督三个方面,明确了厅派驻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定位和职责要求,并就抓好建设项目廉政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项目业主单位及其派驻项目管理机构和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厅派驻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协助配合派驻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组监督,积极为派驻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环境。二是派驻组要加强业务学习,尽快熟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工作,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督促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履职情况和各参建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管权、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约束,加强对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设计变更、计量支付、主要人员履约、资金管理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管,真正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助不添乱”,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三是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条款,保证主要履约人员和设备及时到位,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基本管理程序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正确处理好与建设驻地群众的关系,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帮助当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推进“和谐工区”建设。
    刘艳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公路局,大思、思遵项目办、总监办和厅派驻纪检组分别从各自工作层面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吴强副厅长先后到大思第3、18合同段和思遵第1、2、14合同段施工现场和岳阳路桥公司驻地办进行检查调研,现场指出了工区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提出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和要求。
    3月底前,厅派驻六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组将赴项目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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