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1月15日
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和〈2011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委厅字〔2011〕2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按照“结合实际、合理综合、统筹部署”的原则,厅党委研究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部署。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对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全系统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4月中旬前,请各地各单位将细化分解表上报厅党委,同时抄送厅纪委。
二、强化落实措施。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协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协办责任人,各牵头、协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任务分解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厅党委将全面推行工作责任负责制和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制度,牵头单位对所承担《任务分解表》的任务负总责,协办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抓协办任务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与牵头单位共商解决措施及办法。厅党委将定期组织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原则上不少于2次),逐一听取各牵头单位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对落实《任务分解表》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牵头单位,要进行系统内部通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积极与协办单位建立联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迎检备查工作。各协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加强与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定期汇报制度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制度措施。12月上旬前,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要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上报厅党委,同时抄送厅纪委,厅将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考评检查。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和〈2011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委厅字〔2011〕2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按照“结合实际、合理综合、统筹部署”的原则,厅党委研究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部署。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对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全系统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4月中旬前,请各地各单位将细化分解表上报厅党委,同时抄送厅纪委。
二、强化落实措施。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协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协办责任人,各牵头、协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任务分解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厅党委将全面推行工作责任负责制和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制度,牵头单位对所承担《任务分解表》的任务负总责,协办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抓协办任务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与牵头单位共商解决措施及办法。厅党委将定期组织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原则上不少于2次),逐一听取各牵头单位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对落实《任务分解表》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牵头单位,要进行系统内部通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积极与协办单位建立联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迎检备查工作。各协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加强与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定期汇报制度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制度措施。12月上旬前,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要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上报厅党委,同时抄送厅纪委,厅将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考评检查。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