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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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审计、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函

发布日期:2012-05-04 00:00 作者:张启建 来源: 各有关中介机构 字号:    
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加强我厅委托审计、造价咨询工作,规范委托行为,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审计、造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备选库,并按照中介机构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入库。
    一、备选条件
    在贵州省内注册(或备案)并能承办我厅审计业务(包括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综合绩效评价、清产核资审计以及其他审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产评估业务等,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介机构:
    (一)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执业资格,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上年度年检合格。其中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须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其中从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的必须取得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二)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无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或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四)执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造价从业人员中一般应有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承办我厅审计、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自愿向我厅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填列附件表格,包括成立时间、股东及股权构成、从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构成、资产状况,主要业绩情况,以及近两年经营状况、业务收入情况、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奖惩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上年年检合格以及执业人员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张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我厅将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中介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入库中介机构名单。
    三、申报时间
    凡有意从事我厅委托审计、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机构,请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厅审计处。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使用和管理
    今后,我厅的审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及资产评估项目等原则上在本备选库中按规定程序选择中介机构(需公开招标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厅将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制度,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和信用等情况进行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本次审计、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将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进行调整。
    联 系 人:王启乔 张启建
    联系电话:0851-5955981 5992622
    电子邮箱:569201049@qq.com
    附件:
    1、社会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
    2、社会审计机构主要业绩表
    3、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资格人员明细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表格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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