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1月15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部对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将《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
2013年2月19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紧扣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任务和高速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热点、注重监督,围绕作风、提升素质,进一步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一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厅党委提出的“攻坚突破年”这个目标任务,加强对高速公路“三年大会战”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将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执行坚决、令行禁止,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
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一要加强对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监督检查,下大气力解决“庸、懒、散、奢”问题,坚决纠正执行力弱、执行不公,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以权谋私行为,从严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和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发展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二要继续巩固全省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三要认真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落到实处。四要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程建设各类保证金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清理涉及航运企业、营运船舶和营运车辆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三)严格执行《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试行)。
统一思想,全面执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高度重视、充分领会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细化规定内容,把规定作为监督和保护干部、加强系统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把握、认真对照、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务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塑造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把规定作为规范系统权力运行和从业行为的纪律准则和硬性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和媒介加强宣传发动,不留空档死角,确保规定在全系统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入目、入口、入脑、入心,成为众所周知、业内遵守、社会监督的行为规范。
强化监督,严格追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担负起教育防范、监督落实的责任,认真核查投诉举报线索。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迅速查处,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姑息放任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强力创新工程建设廉政工作。一要深入开展“深化工程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活动。重点针对高速公路工程招标、围标串标、主要人员履约率低、投诉举报多等突出问题,加快相关制度完善、严格规范程序、严厉追查问责、严格处罚惩治,促进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化,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势头。二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厅纪委监察室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不再进行现场监督,重点转为对投诉举报督办、案件线索调查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三要加大项目审计跟踪力度。积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情况,努力探索控制工程超概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四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切实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的运用力度,充分发挥信用评价择优选择队伍的作用。五要继续配合抓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筹建工作,稳步扩大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进入中心集中交易的范围。
(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要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和惠民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纠正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要认真落实《 廉政准则》 ,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三要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薪酬管理。四要继续巩固公务用车治理、“小金库”治理、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五要全面推广“三访”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认真落实定期接访、走访工作机制。六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体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七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工作,注意从民意调查中发现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
(六)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的合力。认真研究制定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中央、省委《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一2017 年工作规划》 的实施办法,协助厅党委认真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督促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一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二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舆论反腐和网络反腐,坚决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三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合作,努力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四要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不从工作出发、以权谋私、恣意妄为、贪污受贿的要坚决处理,对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决策失误造成的问题,要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要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二要继续在工程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三谈两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要深入开展“规范经营活动,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强行推销或要求行政相对人购买指定设备的行为,切实解决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和与民争利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反腐倡廉就是抓建设发展”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认真深入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受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