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1月15日
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纪委《关于加强对国庆期间公务用车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本单位国庆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等问题。
请于9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表(附后)报送厅监察室(联系人:程庆云,联系电话、传真:5954691)。逾期不报的,厅纪委将予以通报并约谈单位分管领导。厅纪委将在国庆期间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停放、封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