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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执法在综合执法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2-10-10 16:43 作者: 来源: 法治交通公众号 字号:    

近年来,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为特点的非接触执法,逐步成为综合执法的新方式。

目前,浙江杭州、宁波、温州,广西的柳州等地综合执法部门在实施非接触执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主要应用领域有 :

在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方面,通过运输车辆截图检索、审批信息以及 GPS 运行轨迹核查锁定嫌疑车辆,以较少力量投入,实现了精准打击;在排污类违法案件查处方面,通过现场勘查认定污水来源,同时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再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水样并出具检测报告,认定违法排污行为;在违章停车案件查处方面,以“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为基础,提供停车未缴费的现场照片作为执法证据,并推送进入交警违停查处系统,参照机动车违停类案件的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实现了“全程非接触”;在无照经营、跨门占道案件查处方面,借助数字城管平台进行监控,发现无照经营、跨门占道现象立即保存相关视频图片,并通知巡查队员前去处理;在车窗抛物案件查处方面,将数字城管采集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作为执法证据,提高群众文明意识,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非接触执法在综合执法中面临的问题

存在部门信息壁垒。非接触执法是以现场执法可视化、违法取证多元化、法院强制执行为基本要素的执法机制,这就决定了非接触执法不能仅仅依靠综合执法部门来实施,而是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来完成。目前,绝大多数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交通部门、法院之间尚未实现数据共享,没有建立良性互动的沟通协作渠道,存在部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状况,这给非接触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执法效率与执法效果不平衡。综合执法领域的违法行为违法成本较低,覆盖面较广,行政处罚往往只能管理一时,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和反复性。非接触执法虽有法院非诉执行程序作为保障,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系列手续和至少 6 个月的诉讼期,无法促使违法当事人及时整改。因此,非接触执法如何平衡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是目前综合执法部门亟待解决的难点。

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够。非接触执法工作打破了传统的执法模式,不仅需要执法人员改变固有执法理念,树立信息技术管理的执法思维,掌握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避免因证据链不完备、程序不到位而引发行政败诉。在具体实践中,执法工作面临的情况错综复杂,综合执法队伍尤其是基层执法队员如何有效运用非接触执法新路径,面临挑战。

政策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一是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快制定非接触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相关要求。二是要完善技术标准,综合执法部门的信息采集标准要进一步规范和标准化。目前,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信息采集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要对城市设计规范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的需要。四是要通过广泛开展经验交流、编辑典型案例等方式共同推动非接触执法落实。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破除信息壁垒,建立部门间绿色通道。非接触性执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支持保障和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智慧化管理平台,为部门互动提供技术支撑。一方面建立各部门之间公共信息平台,开展数字城管实践,将问题网格化,进入公共的平台,由平台根据数字城管职能划分,将问题下派,这种模式下,将大综合执法概念在技术层面得到了实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一同进入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加强了协同治理水平。打造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将部门之间的制度壁垒打破,改善管理运作模式,优化管理组织内部及政府各部门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构建大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另一方面要强化司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执法 + 法院”渠道,探索双方互设联络员、联络室等形式,破解执行难困局,解决非接触执法的后顾之忧,保障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建立信用体系,完善配套保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好非接触执法和社会信用惩戒的组合拳。加快建立综合执法领域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弥补非接触执法中执行时效过长等方面的不足,推动和保障执法工作,倒逼个人和企业强化守法意识。

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科学化、长效化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综合执法队伍,尽快适应非接触执法

新路径面临的新形势 ;通过积极探索和高校合作共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定向委培优秀业务骨干、经常性开展全系统工作技能培训与比武、出台执法实务操作指导细则等举措,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总体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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