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期
省交通运输厅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
我厅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结合省物价局、财政厅等六厅局委办《关于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010]217号)文件要求,我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厅系统开展好清理整顿收费秩序工作的通知》(黔交财[2010]107号),对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社会团体收取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
我厅从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收支行为、完善收费部门自我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及时取消了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等收费项目,通过对省公路局、高管局、运管局、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交通会计学会、道路运输协会等厅属单位及社会团体共60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未发现有违反收费许可文件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均能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资金走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我厅从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收支行为、完善收费部门自我约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及时取消了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等收费项目,通过对省公路局、高管局、运管局、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交通会计学会、道路运输协会等厅属单位及社会团体共60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未发现有违反收费许可文件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均能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资金走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