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省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0-12-20 00:00 作者:厅基建处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运输局、航务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根据厅黔交建设〔201098号、黔交安〔201028号文件要求,厅组成三个检查组,于2010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全省交建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三个检查组共检查交通建设项目15个,包括麻尾至驾欧高速公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镇宁县客运站、大乌江码头淹没复建工程、乌江渡至龚滩航运建设工程、遵义客运站、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公路、从江县货运站、西南水运出海中线通道(贵州段)航运扩建工程、西南水运工程八总码头第一作业区等。检查内容包括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监管、工程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依法经营和履约、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等活动开展、廉政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八个方面。从检查结果看,各项目能够认真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未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现象;能够严格规范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项目质量受控,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能够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项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体顺利。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一)麻尾至驾欧高速公路

    1、第2合同段路基施工现场路基挖方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全项目的工程进度,填石路段石料粒径过大,影响路基填筑质量。

2、第5合同段小七孔隧道施工现场左幅隧道因地质原因未贯通,影响全项目的工程进度。

3、第6合同段路面施工现场填筑的级配碎石底基层材料含泥量较大。

(二)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

1、施工许可还在办理过程中。

2、人员履约率低,变更频繁。

3K15+200通道盖板现场支架现浇,与设计不符。

4、狮子山隧道未设立值守房,二衬钢筋环向间距定位不准,拱脚锁脚锚杆不足,工字钢未可靠连接,初支背后不密实,钢支撑垂直度不满足要求。拌合场较乱,标志牌未及时更新,未标明施工、监理的现场质量和安全负责人。现场未见二衬混凝土配合比标识(仅有初支配合比牌),拌和机进料仓太高导致材料混堆。   

(三)遵义至毕节公路   

1、人员履约率低,变更频繁。

2、第2合同段隧道设立了值守房,但未进行进出洞人员登记,作业人员登记牌无具体人员登记记录。隧道送风机在作业时未送风。隧道初支渗水,二衬钢筋有油污,二衬环向止水条定位随意。

3、第5合同段立交A匝道梁片预制名牌未标明施工、监理的现场质量和安全负责人。施工现场桥梁梁体分上下两层堆放,存在安全隐患;桥梁梁体无凹槽,存在设计缺陷。

(四)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

1、人员履约率低,变更频繁。

2、第3合同段穆家大桥挖孔桩位于施工便道旁且孔口低于便道,存在安全隐患。已施工混凝土护壁,但现场未见混凝土搅拌机,采用人工拌合。

(五)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高速公路

1、内业资料部分:监理日志不完善,与施工不同步;缺失78月材料质保单;平行检验部位不够全面,监理指令存在不闭合现象;变更管理中,缺少业主签字认可。

2、现场检查部分:有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施工现场,个别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作业,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安全员、试验员不到位;填石路段石料粒径大,不能满足路基填筑压实要求;桥台钢筋绑扎不满足规范要求;路面填方压实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碾压厚度过大,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六)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

    1、各施工、监理单位实际到位的项目经理、总工、高监等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拟派人员不一致,现正向项目办申请人员变更,但项目办尚未批复。

2、第8标段龙川河特大桥浇筑大桥桩基的砂、石材料为外购材料,强度、粒径等质量较差。

(七)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

    尚未向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不规范,人员证件不齐全;各施工单位人员履约情况差,人员变更比例大,变更批复手续未完成;相关设备尚未按照要求配备齐全。

(八)厦蓉高速水口至格龙及格龙至都匀公路

1、施工一线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2、从目前确定的0号台账来看,与合同清单量对应比较,已经严重超概,在0号台账上就出现大量变更。

3、运输玄武岩的车辆超载现象严重,对新铺筑的路面和桥梁伸缩缝造成破坏和污染。

4、房建工程部分清单不明,无具体技术参数标准,无规格、型号,如瓷砖。

5AT13合同段流架Ⅰ号隧道出口塌方和AT12合同段K57+020K57+200K55+621K55+851边坡塌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存在问题,有安全隐患,从出现塌方情况来看,在设计阶段的地勘深度不够。

6BT5合同段,高尧2号桥桥台支座出现变形。K128+570处边坡滑坡治理,施工缓慢,当地农民堵工,严重影响工期。

7BT14合同段的弃土场出现两条大约5厘米宽的裂缝。

8、总监办对各从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检查无原始资料,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做得不够仔细和深入。

二、水运工程

   (一)大乌江码头淹没复建工程

进港公路两侧护坡未进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二)乌江(乌江渡至龚滩)航运建设工程

B02施工合同段进港道路为双向车道,进入港区的转弯半径过小,不能满足视距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进港公路两侧边坡开挖坡度未达到设计要求,边坡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区的废方未进行绿化处理。

(三)西南水运出海中线通道(贵州段)航运扩建工程

起重设备未见报验手续;外架子防护与主体结构施工不同步,无安全网;无电工巡视检查记录;无特种作业人员到离岗记录;未见消防器材使用台账;混凝土梁、柱有爆模现象,柱子根部有麻面现象;有监理指令未闭合;平行试验台账记录不全。

(四)西南水运工程八总码头

第一作业区警示标志偏少;高挡墙施工未系安全带;工地除尘洒水偏少,局部较凌乱;材料堆放标识不规范;挡墙砌筑过程中存在砂浆不饱满、石料偏少等通病;有资料未闭合现象;平行试验记录不全。

三、站点建设工程

(一)镇宁县客运站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在现场,施工进度滞后;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基础中钢筋的绑扎不满足规范要求,箍筋间距不等,并且保护层厚度大多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遵义客运站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在现场,施工现场混乱,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建设中对承建方的廉政建设无具体要求。

(三)从江县货运场

工程进度缓慢。

    四、整改要求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廉政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工作的制度化。

(二)各项目业主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针对目前尚未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要积极与有关审批部门协调和沟通,加紧补办。

(三)各项目业主要严格进行合同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监控等单位,及时按照合同承诺组织人员和设备、机具进场。对于人员、设备履约不到位的情况,要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对于人员变更的申请,首先要审查不到位的理由是否充分,在此基础上对其资历、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隧道工程在进行二次衬砌前应进行检测,初期支护的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后方可进行二次衬砌施工。要注意加强对较复杂地质地段的防护处理,以保证桥梁墩台及隧道洞口的施工及运营安全。边坡开挖施工应及时支护,避免人为造成地质灾害。在材料采购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加大抽检力度和频率,对于无具体技术参数标准,无规格、型号材料严禁采购,对于大型构造物的沙、石等材料建议自采。在施工中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要改进施工工艺、调整施工工序,及时进行变更设计并按规定报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各项目业主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要确保在岗。施工现场的各类标识、标牌要满足施工要求,并及时更新。

(六)在合理工期执行情况方面,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因现场管理缺位,施工质量安全、劳务分包、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实施。对于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劳务分包等问题,各项目业主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不良信用行为,各信用评价主体应将其记入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不良信用档案,作为2010年度信用评价的依据。

    (八) 本次检查情况通报的问题所涉及的单位,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要进行复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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