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二级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各运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冬春季节,一些企业在年底前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群众出行和大型文艺活动、集会增加,交通运输繁忙,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大。冬季时常出现的大雾、冰雪、凝冻天气等不利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压力较大。为切实抓好冬春季节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号)要求,全省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活动。为扎实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行业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要紧盯“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建设、公路营运管理”四个重点领域,突出“两客一危”车辆、“三客一砂”船舶、桥隧边坡建设和养护、路产路权维护等四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要开展“大排查”。在方法上,要结合行业工作中的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排查到位。在工作组织上,要结合行业、企业、季节特点制定方案,确保按要求排查到位,要突出重点,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事故多发区域和企业要深入彻查、反复检查。二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强化跟踪督导。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意见,下定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加强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牌、告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发动和依靠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力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行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四要巩固安全生产环境。要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检查活动,大力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治理薄弱环节,切实巩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精准识别,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一是要摸清风险底数。各类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方法和程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各监管单位要加强检查并督促落实。二是要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三是要突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重点要突出农村客运、农村渡口渡船的管控;突出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装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准入和涉及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突出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运输、车船技术状态,以及车船驾驶员的管控;突出低温雨雪凝冻等极端天气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管控;突出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的打击和管控;突出长大桥、隧和边坡的技术状况检查和安全管控。
三、坚持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综合演练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演练,并注重演练的针对性。一是要针对行业特点。要针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范围要涵盖公路滑坡地质灾害、桥面凝冰防范及应急、水上交通搜救、轨道交通紧急疏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等领域。二是要针对冬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要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可能引发的交通运输事故,以及因春节、春运期间出行人数多而引发的交通拥堵事件等开展应急演练,减少恶劣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三是要针对重大危险源。要以此次应急大演练活动为契机,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把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责任、制度、措施、应急救援物资等落到实处;完善与重大危险源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协调联动机制,并使其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带来的危害及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各单位在12月份前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行业内的应急演练,在明年3月份以前至少要组织开展2次行业内的应急演练。
四、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省交通运输厅将派员参加省安委办、省减灾委组织的综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省减灾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动员部署,并加强对本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的调度,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单位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厅属二级局(中心)每周五下午16:00前、每月底前按照要求(见黔安办〔2019〕54号附件3)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4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张韫,电话:0851-85955572,邮箱:gzsjttaqc@163.com。
附件:黔安办〔2019〕54号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关于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