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0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16:14 作者: 来源: --厅法规处 字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

为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路政宣传和治超政策法规解读,全面展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成果,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和强化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紧紧围绕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各项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树立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深化执法服务,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公路、关心公路、爱护公路、支持治超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路政管理先进事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在疫情防控、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传播路政执法正能量,讲好路政执法好故事,培育路政执法代言人,打造路政执法文化品牌,激励广大路政执法人员担当作为、比学赶超,在全行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路政政策法规解读。结合普法释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治超联合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涉路施工管理、路域环境治理等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宣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二是解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8〕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117号)、贵州省治超工作“五个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三是讲透超限超载治理标准、治超失信联合惩戒、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路政执法领域扫黑除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路政管理业务流程。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梳理与路政管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等有关的业务,按照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执法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流程、执法主体,做到管理流程全公开、许可过程全透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路政执法典型案例。结合路政日常工作,以违法超限超载的危害和典型案例、治理公路路域环境的做法、优化大件运输许可的工作举措、推进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经验教训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强化正面宣传报道,注重教育引导,巩固路政执法成果。

三、宣传形式

(一)创新线上宣传方式。一是开展微视频、小文章征集活动,鼓励将公路政策法规、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典型案例制作成小文章、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作品,在微信、微博、自媒体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进行推送、转发和分享,扩大路政宣传和群众关心支持路政工作覆盖面,提高路政宣传亲和力。二是探索网络直播形式。鼓励以先进典型的名义,通过组建短视频创作团队、开通自媒体平台,采取网络直播,抖音官方平台播出等方式,展示路政执法人员在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许可服务等工作中的“苦与乐”,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强公众认知和认同,实现路政工作与社会公众互动,塑造行业良好形象。原则上每个县开通网络直播或录制宣传短视频的数量不少于1个。三是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布行业动态、路况信息,解答群众咨询,回复群众意见和建议,传播正确认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选树路政行业典型。按照部选树一批“抗疫战士” “公路卫士”“服务标兵”的工作要求,认真挖掘本地区、本系统在抗疫一线、脱贫攻坚一线及其他领域交通路政执法中,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结合厅“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和“五个十佳”创建工作,在基层执法站所、许可服务窗口选树中心工作实绩优、创先争优氛围佳、风清气正生态好的“十佳示范窗口”;围绕“宗旨意识强化、先进典型培树、带头作用发挥”的要求,选树一批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强、干事创业能力水平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好的“抗击疫情之星”“路政执法之星”“运输服务之星”,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引导、激励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干事创业。

(三)组织互动体验活动。利用“执法开放日”等形式,邀请媒体记者、行风监督员、货运业户代表、沿线群众,通过线上方式到公路超限检测站、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基层路政执法所队等执法服务现场,通过“跟队行动”、“驻站体验”等方式,亲身感受执法、全面了解执法、切实监督执法、深入报道执法。联系电视台、广播台开设专栏或专题节目,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与观众、听众互动交流,共同宣贯解读政策。

(四)深化执法服务走访。继续推进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采取线上走访、电子问卷等方式与辖区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站场、中小学校等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宣传增进沟通交流,以服务促进宣传实效。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认真听取工作意见建议,积极了解群众诉求和困难,健全大件运输“一对一”主动服务机制,将路政宣传活动作为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推动路政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改进提升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服务社会需求。

(五)巩固线下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办公场所、超限检测站、公路收费站、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站等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摆放政策法规宣传板,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情报板、路政宣传车等设备,发布、播放宣传标语和短片,将各个工作场所(地点)变成宣传阵地。利用集镇等时间节点,积极协调辖区公安、国土、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联合宣传,实现统一宣传,多方受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10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积极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好摸底调研、资料印制、与媒体沟通联系等前期工作,为组织实施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31日)。按照工作部署,层层推进,开展集中全面宣传;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加强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将5月15日作为全省集中宣传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一于该日10时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声势。

(三)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19日)。对“路政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成效,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健全长效宣传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宣传就是战斗力”的认识,将“路政宣传月”活动作为今年交通运输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细抓牢。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推进。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整合各部门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教育培训。要做好路政执法宣传队伍和宣传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懂政策、善讲解、会沟通的宣传队伍,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主动发声的勇气和正面宣传的能力。

(三)强化督促引导。加强对路政宣传活动的监督指导,调动宣传的积极主动性,定期组织路政宣传作品评选活动,鼓励系统内外积极参与路政宣传工作,防止活动流于形式;完善路政宣传激励奖惩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路政宣传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和路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一道同部署、同考核。

(四)强化总结提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总结有关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措施,主动与媒体沟通合作,构建宣传规矩,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厅治超办。

联系人:田霞,联系电话:0851-88356002,电子信箱:2803468451@qq.com。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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