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近段时期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方和单位治超工作力度有所下降,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反弹严重,多次出现货车强行冲关驶入高速公路现象,严重损害正常的治超和收费工作秩序,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亟待重拳出击加大整治力度。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治超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治超工作“五个专项行动”和《贵州交通运输厅2020年治超工作要点》要求,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治超路面执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履职担当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治超工作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治超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以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保重点、保服务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治超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手抓治超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职,切实做到执法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工作措施不松,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坚决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有效防范有不法运输业户利用疫情防控“钻空子”超限超载运输,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治超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治超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切实保障安全合法运输,为我省稳妥推进防疫情、保安全、促生产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
(一)严格高速入口检测。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履行好入口称重检测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检测相关工作。高速公路收费站应采取高速公路入口安排专人提示指引、全天候语音提醒、完善提示标志标牌等方式引导货车自觉接受检测,同时通过设置ETC通道限高门架、客货分道行驶等措施,对货车通道实行一车一杆放行,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对货车不按规定进入称重检测车道、强行冲闯收费站,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要根据有关要求将相关车辆纳入异常信息流水进行管理。要依托“一路三方”工作机制,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相关收费站进行布控,集中优势力量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治理,做到发现一批、打击一批、遏制一批,形成震慑效应。
(二)完善协查工作机制。各地治超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普通国省道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联动协查工作机制,做到定期商议、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违法超限超载。对强行驶入高速公路或冲闯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违法车辆,由行为发生地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以协查通报方式提交当地其它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其它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应在辖区内治超站或收费站做好布控,发现相关车辆后对车辆采取暂扣措施并通知相关机构共同处理。要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地区违法车辆拦截配合、突发事件联动处理、治超信息资源共享与通报反馈、案件移送和通报等机制,让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强化信用治超,对强行冲关、破坏有关设施设备地车辆,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查处,按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切实加强流动治超。煤、矿资源集中地、水泥厂等超限超载易发地、重要货运通道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在做好固定治超工作的基础上,要对普通公路老旧桥梁、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违法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摸排,明确重点路段,制定流动治超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流动治超执法。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服务区、停车区的巡查,对于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大件运输车辆,应按照大件运输处理流程对其处置。要加大巡逻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灵活部署流动治超执法力量,突出夜间、午间和节假日的执法检查,进一步精准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各地治超办要积极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调,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点作为流动治超检测、违法认定的场所,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及时对称重检测设备进行年检,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强化路警联合执法。各地治超办要组织当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普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与公安交警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轨迹、超限超载情况、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实现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精准施策、精准打击。要不断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明确联合执法工作措施和工作标准,严格按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要建立冲闯超限检测站(收费站)、故意滞留堵塞交通、拒绝接受治超执法检查、破坏治超(收费)检测设施设备等突出违法行为台账,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各公路管理机构要完善违法车辆信息,及时收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号牌、车型、车辆所属企业、道路运输证号, 驾驶人姓名、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编号、驾驶人所属企业信息, 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单信息,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等,定期抄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一超四罚”。
三、强化监督检查,宣传总结提升
要健全完善明查暗访机制,加强治超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跟踪督办、限时整改。省厅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超限超载严重路段、“百吨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挂牌督办,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坚决查处和问责作风不转变、工作不落实、治超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为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抓好治超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级治超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融合传播作用,加大曝光力度,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冲关和暴力抗法行为;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执法服务大走访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源头企业、货运企业、工业物流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自觉依法装载、营造安全运输、保护公路良好氛围。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