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函〔2018〕68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并对预算情况进行说明。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按要求公布到厅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二)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对扶贫领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公开资金来源、用途、实施单位、监督单位、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好就业、教育、医疗、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信息公开。推进产业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审理、沟通协商、督查通报、答复意见审核、办理机构公开、综合评价等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外,要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及“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同步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进一步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动态更新各类清单;在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各类清单、开设反馈意见箱,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五)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工作,定期公开项目审批、建设信息等工作。重点加大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让公众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
二、以政务公开推进法制政府部门建设
(六)做好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公开。对已制定的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一律进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公共利益,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科学和透明。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依法行政落地见效。
(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统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查处情况。
(八)加大政府决策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列席厅办公会议不少于2次,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要通过电视、网站、广播、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九)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厅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先推动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十)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交通运输系统重大舆情、媒体关切及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三、依托大数据平台提升公开工作质量
(十一)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健全完善网站检索功能,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探索开辟信息公开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知晓率低等问题。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二)强化出行服务信息公开。以服务公众出行为目标,充分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在厅官网、官方微信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自驾出行、公路基础设施、交通物流服务、危险品运输服务、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资源公开情况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出行服务信息,提升交通综合服务水平。
(十三)强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为目标,优化厅网站公众参与专栏,及时更新政务信箱、建议提案、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热点回应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子栏目内容,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效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决策部署更加科学实用。
(十四)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要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行政机关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要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十五)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扩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政务新媒体直播等各类大数据平台向社会公开。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20日